采集对象为13类
(一)退役军官、退役士兵、退伍红军老战士、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老复员军人、无军籍离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
(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
(三)享受国家抚恤的伤残民兵民工。
◆采集对象涵盖退役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等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服务管理的所有相关人员。
采集内容
信息采集的主要内容包括各类对象的个人基本信息、生活状况、享受待遇、近期照片等主要信息,涵盖户籍、救助、社保、医保、住房、抚恤优待、服役及安置情况、主要诉求等多项信息,全面反映各类对象的综合情况。
采集方式
此次信息采集工作以镇街为单位,采取自主申报、集中采集、交叉比对、上门核实等方式进行。
①每个镇街至少设置1-2个采集点,通知有关对象前往采集点申报信息;
②对年老体弱、残疾等行动不便的对象,工作人员将上门采集数据。
采集时间
采集工作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截至今年12月10日,是信息采集的主要工作时期;
第二阶段截至明年4月10日,在此期间还可以进行采集登记、变更、补录等。
温馨提示
相关人员在登记时,应提前做好准备,把身份证、户口簿以及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相关信息证件(证明)统一随身携带保管,以备不时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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