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不容易买的新房,自己都还没使用就被别人先住了。市民王女士就遇到这尴尬事,而且越想越想不通。
今年5月份王女士在江津双福的津北.新都会买了套小户型的精装房。当时她和开发商重庆贵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上约定,房屋在今年底交房。但是在这个月初的时候,王女士听一些业主说,房子已经装修好了,并通过了验收,10月8号,她约上两个朋友想去看看新房。
结果让王女士觉得纳闷和生气的是,自己都还没接的新房怎么就住了两个大活人,这两人是谁呢?
王女士提供了一张当时拍摄的照片,虽然没有人的正脸,但是可以看得出她的新房的确有人居住。而且,王女士通过房间的一些细节判断出,他们住了不是一天两天了。
新房里睡了两个小伙子,因为尴尬,王女士立即退出了自己的新房。但是这事情总有个说法吧,于是她立即找到开发商。而开发商的态度是,在交房前给工作人员临时当了一下宿舍。而王女士认为,自己是买的新房不是二手房,开发商怎么能没征得她同意就安排人入住呢?
同时王女士认为自己买的是精装房,家电家具都是全新的,自己都没用过就被别人先用了,于情于理说不过去啊。王女士还说通过她的了解,发现她这层楼其他的房间也有人入住了,而这些人都是通过“丁丁寓”入住的。
在这栋楼的外墙上,记者也看到了“丁丁寓”拎包入住的巨幅广告。那王女士的新房到底是被租出去了还是工作人员住的呢?带着问题,记者来到津北.新都会的售房部。销售人员解释说:没交房前,开发商是可以是用的。租房的问题,领导才能答复。
王女士对这样的解释非常不认可。她认为,无论从购房合同还是房交所的备案登记上,都可以证明房屋的购买者已经是她了,开发商只有建设、装修的责任没有实际使用的权利。对于王女士的疑问,销售人员表示领导不在,不方便给出更多的解释。重庆百事得律师事务所的蒋钦浩律师表示,如果双方合同上没有约定,王女士要求开发商承担法律责任,有一定难度。但是如果房屋因此造成折旧毁损,王女士也可以向开发商主张损坏赔偿责任。
来源:(第1眼-重庆广电记者 赖力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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