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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头鹰受伤得好心人救助,森林公安:即将伤愈放归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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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28 16:12: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保留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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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将猫头鹰送到区森林公安局


“猫头鹰翅膀的伤已经慢慢恢复了,等待完全好了后,我们将放归自然。”近日,津城市民龚女士拨通区森林公安局的电话,得知自己救助的猫头鹰的情况后,心中的那块石头终于落地了。

原来,10月18日,市民龚女士在下班途中发现一只猫头鹰躺在公路中间,翅膀受了很严重的伤,已失去飞行能力且身体虚弱。龚女士对猫头鹰进行了简单救助之后,第一时间将这个“特殊朋友”送到了区林业局,交给区森林公安局的救助人员,并献出了自己“护送”猫头鹰的设施。经鉴定,龚女士救助的猫头鹰为小鸮,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近年来,区森林公安局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严格执法检查,开展打击非法盗猎、非法贩卖国家保护动物等违法行为的专项活动,积极拯救包括猫头鹰、野鸡、雀鹰、野兔、斑鸠等各类野生动物。经过多年的努力,有效地保护了野生动物资源,维护了生态平衡。

“目前,我区正在开展 ‘三城联创’和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龚女士救助猫头鹰的善举值得大家学习。”区森林公安局相关人员提醒广大市民,猫头鹰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一经发现切勿对其伤害,应该主动拨打电话47533089报警,由专业部门进行处理。


来源江津日报 (记者 陆海银 实习记者 张翅翔 肖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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