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司法部召开了全国司法行政表彰电视电话会议,对全国430个司法所和659名司法所所长进行表彰,我区司法局鼎山司法所所长黄建彦获评“全国模范司法所所长”。
▲向群众讲解法律知识
自2007年1月从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至今,黄建彦先后在先锋司法所、鼎山司法所担任司法所所长。
 ▲入户调解纠纷
期间,她不但走遍了先锋、鼎山辖区,还主动走访、帮扶社区矫正对象,让其重树生活信心,共帮扶矫正对象283人;
通过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室(窗口)、法律咨询QQ群和微信群等载体,将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服务主动延伸到基层网格,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100余件;
带领司法所工作人员利用各类宣传节点,集中开展法治宣传1300余场次,积极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法治院坝会上,黄建彦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
黄建彦扎根基层司法所,十年如一日,在自己的岗位上任劳任怨、默默奉献,做好法律执行者、群众贴心人和法治传播者。
据统计,仅2018年,黄建彦就调解疑难民事纠纷32件,涉及金额180余万元;组织开展集中法治宣传14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3万份,悬挂宣传横幅280余幅次、展板210块次,发送普法信息6万余条次,开展法治院坝会87场次。
 ▲法治院坝会上宣讲
同时,通过民主法治示范村居创建的普法宣传引领,她在辖区深入推进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居创建工作,辖区各村居的基层民主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普遍提高。
 ▲跟社区矫正人员开展谈心
2018年,鼎山街道艾坪社区获“全国基层民主法治示范社区”称号,有效发挥了法治宣传的模范引领作用。
 ▲为辖区人民调解员培训
“她在工作中没有豪言壮语,但为了辖区的和谐和群众的平安,在本职岗位上默默奉献,实现着自己的人生价值。”黄建彦的同事这样评价她。
 ▲深入学校开展法治宣传
2009年、2010年、2011年,黄建彦连续3年获“江津区优秀公务员”称号,荣获区政府个人三等功嘉奖一次,并多次被区司法局表彰为先进个人、被鼎山街道表彰为综治先进工作者等。2017年,黄建彦所在的鼎山司法所获“重庆市优秀司法所”,2018年获“江津区巾帼文明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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