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我区招商投资促进局等11家机构改革涉改单位正式挂牌。
深化机构改革是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政治任务,是推动我区改革发展的迫切需要。在全区领导干部职工的团结努力下,机构改革工作正有序推进。近日,经重庆市委、市政府批准,中共重庆市江津区委、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印发了《重庆市江津区机构改革方案》。机构改革后,我区共设置区级党政机构43个,其中党委机构13个(包括纪检检察机关1个、工作机关12个),政府工作部门30个。
重庆市江津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月26日,重庆市江津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正式挂牌。 按照《重庆市江津区机构改革方案》要求,将区农业委员会(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的职责,以及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农业投资项目、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的农田整治项目、区水务局的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职责等整合,组建区农业农村委员会,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加挂区扶贫开发办公室牌子。将区农业委员会的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区交通委员会。区委农村工作委员会更名为区委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合署办公。不再保留区农业委员会(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重庆市江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月26日,重庆市江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正式挂牌。 按照《重庆市江津区机构改革方案》要求,将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职责,以及区民政局的老龄工作职责、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职责等整合,组建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区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承担。不再保留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重庆市江津区交通局
2月26日,重庆市江津区交通局正式挂牌。 按照《重庆市江津区机构改革方案》要求,将区交通委员会更名为区交通局
重庆市江津区水利局
2月26日,重庆市江津区水利局正式挂牌。 按照《重庆市江津区机构改革方案》要求,将区水务局、区移民局的职责整合,组建区水利局,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不再保留区水务局、区移民局。
重庆市江津区医疗保障局
2月26日,重庆市江津区医疗保障局正式挂牌。 按照《重庆市江津区机构改革方案》要求,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合作医疗职责,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区民政局的医疗救助职责等整合,组建区医疗保障局,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重庆市江津区应急管理局
2月26日,重庆市江津区应急管理局正式挂牌。 按照《重庆市江津区机构改革方案》要求,将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责,以及区政府办公室的应急管理职责,区公安局的消防管理职责,区民政局的救灾职责,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的地质灾害防治、区水务局的水旱灾害防治、区农业委员会的草原防火、区林业局的森林防火相关职责,以及防汛抗旱、减灾、抗震救灾等指挥部的职责整合,组建区应急管理局,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按中央和市委有关改革部署实施。区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区应急管理局承担。不再保留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重庆市江津区生态环境局
2月26日,重庆市江津区生态环境局正式挂牌。 按照《重庆市江津区机构改革方案》要求,将区环境保护局的职责,以及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职责,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的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职责,区水务局的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职责,区农业委员会的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职责等整合,组建区生态环境局,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实行以市生态环境局为主的双重管理体制。不再保留区环境保护局。
重庆市江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月26日,重庆市江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正式挂牌。 按照《重庆市江津区机构改革方案》要求,将区民政局的退役军人优抚安置职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军官转业安置职责等整合,组建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按中央和市委有关改革部署实施。
重庆市江津区招商投资促进局
2月26日,重庆市江津区招商投资促进局正式挂牌。 按照《重庆市江津区机构改革方案》要求,将区商务局的统筹招商引资、招商政策协调、对外招商宣传营销管理等职责整合,组建区招商投资促进局,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重庆市江津区信访办公室
2月26日,重庆市江津区信访办公室正式挂牌。 按照《重庆市江津区机构改革方案》要求,将区委区政府信访办公室更名为区信访办公室。
重庆市江津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月26日,重庆市江津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正式挂牌。 按照《重庆市江津区机构改革方案》要求,将相关部门承担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政府职能转变、电子政务建设、政务服务平台管理等职责整合,组建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来源#江津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