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江津区政府计划2018年投入财政资金1500万元,回收原政府租赁集体幼儿园20所。江津区教育委员会高度重视,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要求委内审中心全程参与回收工作。 委内审中心组织内审人员采取实地查勘、现场测量、查阅资料、询问访谈、实物清理、拍照留证等多种方式,对纳入回收计划的所有幼儿园资产进行评估,对《租赁合同(协议)》合法合规性进行甄别,对《租赁合同(协议)》中的解约补偿条款进行全面核实,确保回收支出真实有据、合理合法,避免了损失,节约了资金,推动了回收工作开展。当年实际收回幼儿园35所,比区政府计划多回收15所,使用资金542.55万元,比计划节约资金957.45万元。 来源: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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