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江津区2019年医疗保障工作会在区行政中心102会议室召开。据了解,2018年江津区积极推进异地就医结算,新增区妇幼保健院、石蟆镇卫生院、柏林镇卫生院3家全国异地联网结算医院。目前,江津纳入全国异地联网结算的医疗机构已有6家,居全市各区县第一。 注:中心医院,中医院,二院,妇幼保健院,石蟆卫生院,柏林卫生院为江津6家全国异地联网结算医院。 医保异地结算
是指建立异地就医结算机制,探索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就地就医、就地结算办法。制定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解决农民工等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跨制度、跨地区转移接续问题。做好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城乡医疗救助之间的衔接。(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2019年,江津将继续扩大定点医疗机构异地就医结算范围,简化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对已在就医地工作或居住的,办理异地就医只需提供就医地居住证明。并且着力解决群众堵点问题,手工报销时,原则上只提供医院收费票据、住院(门急诊)费用清单、门诊提供处方底方或住院提供诊断证明等4种材料,切实做好异地联网结算。 那么异地结算的对象有哪些?怎么办理?您往下看 图片来源网络 一、范围对象 (一)参加我区城镇职工医保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常驻异地工作人员; (二)参加我区城乡居民医保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三)因病情治疗需要,并按规定转诊到市外住院就医的我区城镇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 (四)在市外突发疾病需临时住院就医的我区城镇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 (五)其他符合异地住院就医规定的我区城镇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 二、办理流程 (一)以上第一、二类人员可由本人或委托人到区医疗保障局工作窗口申请办理,并填写《重庆市跨省长期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 (二)以上第三类人员由负责其诊治的市内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联系所属医保经办机构后转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直接办理转诊备案手续。转诊到市外住院就医的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需再次转诊转院的,按规定重新办理备案手续。 (三)以上第四、五类人员应当在住院后,由参保人(或委托人)、参保人所在单位向区医疗保障局工作窗口及时备案,也可通过网络平台、手机APP等多种渠道完成备案,备案手续最迟应在出院前完成(本次就医结算完成后,备案即失效)。 (四)已完成长期异地就医备案的参保人员,若社会保障卡卡号、备案统筹区等信息发生变更,需到区医疗保障局工作窗口填写《重庆市跨省长期异地就医备案信息变更表》。 原则上参保人备案半年后才能取消异地就医备案或更换异地就医备案统筹区。
下一步, 2019年江津医保工作还将重点抓好机构改革、扩面征缴、医保基金监管、医保政策扶贫、医保制度改革、药品集中采购、服务价格改革等方面的工作,着力建设“全民医保、法治医保、智慧医保、满意医保”,推动全区医保工作再上新台阶。 来源:江津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