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黍问大家一个问题 朋友来借车
你借还是不借? 别急着回答
咱们先看看几个例子
2018年12月26日,湖北高速交警麻城大队在检查一辆轿车时,发现该车逾期未年检,且有54次违法。据民警介绍,该车车主一年前去外地上班,车子被朋友借走……
郭某把自己的爱车借给朋友,借车人“酒驾+超载+超速”飞下十二米立交桥,四死两重伤ICU抢救,驾车人身亡。车主郭某面临700万以上的经济追偿……
一辆宝马X6越野车不知什么原因,突然高速冲上河堤,飞跃洨河,在空中翻转180°后,车底朝上,车顶向下,直接拍在了对岸的河堤上,车体几乎扁平,车内四人殒命。 据了解,驾驶人并非车主,车辆为借用,车主本人几近崩溃。由于肇事者已经死亡,车主不但要自行承担车辆的损失(基本报废),还需承担4名乘客的死亡赔偿金,借车借出几百万的官司。
也许你会说 我朋友开车技术好着呢 绝对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况且我的车还有保险呢…… 来,别急 等你看完下面这组图 再来评论区告诉蜀黍你的答案是什么吧
来源:江津交巡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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