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大家志愿捐献遗体器官,能帮到有需要的人重获新生……”
5月17日,江津区南华康居廉租房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倡议者、发起人龚光荣向社区居民发起倡议。与此同时,央视新闻频道的记者在旁边一边摄像,一边做采访。
是什么原因吸引了央视新闻频道的记者走进南华康居小区采访龚光荣?
原来,5月16日晚8时,央视一套播放了由全国妇联和中央电视台联合推出的《最美我的家》节目,节目在全国遴选了9户家庭的事迹进行拍摄,其中就包括了龚光荣家庭小爱化为大爱的故事。
记者了解到,龚光荣自2011年入住南华康居廉租房以来,用实际行动发挥了榜样正能量。2012年,龚光荣的儿子病逝,老俩口按儿子生前遗愿捐献了儿子遗体。
后来,龚光荣了解到全国遗体捐献供应不足,于是,他就和爱人一起签署了遗体器官捐献志愿书,并主动在小区宣传遗体捐赠的意义,鼓励大家贡献力量,回报社会。
不仅如此,龚光荣还踊跃参与并动员承租户加入小区“义务巡逻队”“学雷锋志愿帮扶队”,积极协助文明劝导、调解纠纷等,以感恩的心、质朴的方式传递向上向善力量。
同时,区住房保障中心、德感街道办事处、南华社区共同加强小区精神文明建设,努力把优良传统植入1.5万入住承租人的日常生活,小区已逐步形成“互帮互助、诚信友爱”的和睦氛围。
活动当天,又有3名居民自愿捐献遗体。据统计,截至目前,南华康居廉租房小区共有104名承租人签订了自愿遗体捐献登记,5名承租人已经进行遗体捐献。
科普遗体捐献,是指自然人生前自愿表示在死亡后,由其执行人将遗体的全部或者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或者生前未表示是否捐献意愿的自然人死亡后,由其家属将遗体的全部或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

器官捐赠和遗体捐赠有何不同 器官捐赠:是指生前或死后仅将功能完整器官移植给血型及组织配对相符的器官衰竭病患,以供临床救治病人,如角膜移植使病人复明,肾移植挽救肾功能衰竭病人的生命。
遗体捐赠:是指生前留有遗愿或在接受站登记并经公证后,死后由执行人协助将遗体无偿捐献给医学院校的高尚行为。捐献的遗体主要用于医学教育和科研,不能作为器官移植使用。
它们主要有两个不同:一是用途不同,捐献的遗体是用于医学教学和科学研究;捐献的器官是用于临床移植。二是时间要求不同,遗体捐献可以在捐献者死亡后8小时内实施;器官捐献在时间要求上更加严格,应当在捐献者死亡后立即实施,这样才能保证器官质量,从而最大限度地保证移植效果。
我市遗体捐献数量较少 自2005年3月,《重庆市遗体捐献条例》开始实施,条例规范了遗体捐献,为医学教学科研和拯救生命发挥了积极作用,全市遗体捐献由最初每年几例发展到每年上百例地。
截至2017年底,全市累计实施器官捐献258例,共捐献755个器官,挽救了683个器官衰竭患者的生命;实施遗体捐献1960例、角膜捐献1886例,捐献的角膜已让2501位眼疾患者重见光明。
除了观念壁垒的束缚之外,还有很多因素制约着遗体捐献:
缺乏便利的捐赠途径和渠道。现阶段遗体捐赠不仅面临捐赠点,捐赠人数不足,在如何捐上面也常常令遗体捐赠者跑了很多冤路。医院是不接受遗体捐赠的,只有医学院会接受。而且需要红十字会作为第三方进行协调见证,这样才是合法的,很多人并不知晓这一点。 遗体捐赠遵循自愿原则,不仅需要捐赠人同意,和需要其直系亲人的同意。而签署捐赠协议后,还是可以随时后悔的。甚至捐赠人身故后,家人不同意捐赠,捐赠协议也是无效的。这也让捐赠充满了不确定性。
捐献相关政策和信息
捐献的具体流程有哪些? 捐献的具体流程有7个:捐献登记、确认捐献、器官获取、器官分配、遗体处理、缅怀纪念和困难救助。 第一,由志愿者持本人身份证到红十字会填写器官捐献自愿书,并指定捐献执行人。 第二,当捐献志愿者生命垂危达到待捐状态后填写器官捐献登记表确认捐献。 第三,捐献者经所在医院确认死亡后,由器官捐献办公室通知器官获取组织获取器官。 第四,器官捐献办公室根据器官分配与共享原则对捐献器官进行分配。 第五,器官捐献者完成捐献后的遗体,由医院进行符合伦理原则的医学处理,恢复遗体原貌并协助家属处理善后事宜。 第六,器官捐献办公室建立纪念碑、纪念网站等供亲属缅怀和纪念捐献者,弘扬奉献精神。 第七,对家庭贫困的捐献者家属按有关规定进行困难救助。
虽然观念改变 并非一朝一夕就能达到 但在最近两年 重庆市无论是遗体捐献,还是器官捐献 人数都有了大幅度增长 用行动兑现承诺的也越来越多 让我们向所有捐献者致敬!
《江津日报》记者 李红霞 资料来源:重庆日报、重庆志愿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