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高中考期间环境噪声 污染监督管理的通告 2019年高、中考即将来临,为给考生们营造一个安静的考试和休息环境,根据《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渝府令270号)等相关规定,现通告如下: 一、2019年5月23日零时至2019年6月14日18时,几江、鼎山街道城区范围内夜间22时至次日凌晨6时禁止建筑施工、社会生活、文化娱乐、水陆交通运输及生产、经营等超标准排放噪声。 二、2019年6月7日零时至6月9日18时(高考期间)禁止在重庆市江津中学校、重庆市江津田家炳中学校考场周围100米区域内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2019年6月12日零时至2019年6月14日18时(中考期间)禁止在重庆市江津中学校、重庆市江津田家炳中学校、重庆市江津实验中学校(初中部)、重庆市工商学校、重庆市江南职业学校(珞璜校区)、重庆市双福育才中学校考场周围100米区域内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此间,在江津几江半岛城区范围内禁止昼夜超标准排放噪声。 三、在此期间,确有特殊情况需进行抢修、抢险作业的,须经相关部门批准。 四、对违反本通告超标排放噪声的单位和个人,由区城管局、区公安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文化旅游委、江津区市场监管局、江津海事处等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罚。 24小时监督举报电话: 区城管局:47532741 区住房城乡建委:47522747 区生态环境局:47520822(白天)47522457(夜间) 区公安局:110 区文化旅游委:47521329 江津区市场监管局:47560043 江津海事处:47521370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2019年5月21日来源:江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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