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不能吸烟”。这是法律明文规定了的。可是,冯某和刘某二人却在网吧上网时边上网边吸烟。结果被检查消防安全的公安民警当场查获,并受到相应处罚。 6月4日上午,江津区公安局珞璜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内对网吧进行防火安全检查时,发现2名上网人员正在吸烟,随即进行了制止,并立即对二人进行了传询。  经民警对其进行消防法规和防火知识宣传,冯某和刘某二人很快认识到了自己在网吧边上网边吸烟行为的危害性,当即承认了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二)项的规定,公安机关分别给予冯某和刘某二人警告处罚。
民警提醒
时下,已进入高温天气,防火安全,人人有责。希望广大市民切忌在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吸烟、用火,广大家长要加强小孩管理,不能让其携带火源,更不得玩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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