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你们为自己的“坐骑”办理登记了吗?今日,记者从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获悉,截至目前,津城已有2000余辆两轮电动自行车在指定登记点办理了预登记,还没有对两轮电动自行车上牌的,请赶紧到指定地点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新国标)于4月15日正式实施。 本次要求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包括符合新国标规定的技术标准并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以下简称“合标电动自行车”)和不符合新国标的其他电动两轮车辆(以下简称“超标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四轮车不纳入此次登记范围。
区公安局交巡警部门提醒,办理电动自行车预登记是免费的,且鼓励大家购买保险但不强制买保险。市民朋友可去车管所、车驾管社会服务站、各镇街派出所、安全办公室以及片区大队办理电动自行车预登记。
车主在办理登记时,合标电动自行车需要提供身份证明、电动车购买发票等来历证明、合格证和CCC认证证书。超标电动自行车车主主要提供除CCC认证证书外的上述其他证明。如果车主无法提交车辆来历凭证和合格证明,也可以提交书面承诺,说明车辆购买的真实渠道、车辆类型及型号等内容。
经审查合格的合标电动自行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免费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并发放电动自行车号牌。10月15日起,超标电动自行车车主可凭预登记凭证免费领取电动自行车临时号牌。
10月15日至2022年10月14日期间,交通管理部门将对超标电动自行车实施过渡期管理。10月15日后,没有申请办理预登记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不得再申请超标电动自行车登记,也不得上路行驶。上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含超标)应当悬挂电动自行车号牌或临时信息牌,并只能在最右侧车道行驶,同时不允许载人。
来源:江津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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