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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内媒宣] 江津发布:快来申报!江津青年人才创新创业优惠政策申报兑现将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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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28 14:27: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重庆

奋斗在江津的青年才俊们看过来

为落实好“津鹰计划”

吸引更多青年人才来津创业兴业

江津拟开展2019年青年人才创新创业优惠政策申报兑现工作

符合条件的

抓紧时间申报哦!

申报对象

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工商注册地且纳税登记地在津企业、区属事业单位引进的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青年人才。

申报时间及方式

2019年7月1日(星期一)至7月26日(星期五),由行业主管部门集中接收用人单位报送的纸质件申报材料,其中优惠政策申请表需同时提供电子件。(区经济信息委负责工业企业相关材料的接收、审核,其他企业由对应行业主管部门负责)

补助类别

安家补助:事业单位引进并承诺在津工作5年以上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大学本科毕业的青年人才,且能发挥重要业务骨干作用,每人可享受2万元安家补助。

人才激励金:事业单位引进“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大学本科毕业的青年人才,且能发挥重要业务骨干作用,在津工作期间可享受200元/月的人才激励金。(按2018年实际在津工作月份计发)

购房补贴:企事业单位引进“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大学本科毕业的青年人才和企业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青年人才,且承诺在津工作5年以上的,2018年度在津新购买首套商品房供本人居住,可分别按照房价总额的2%、5%的比例给予最高2万元、5万元的购房补贴,商品房契税按100%予以补助。

租房补贴:对成功申请公租房的青年人才,由区财政给予3年租金全额补贴。

落户补助: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青年人才2018年度落户江津的,给予1000元一次性落户补助。

住宿补助:应届大学毕业生来津参加区级人才交流活动,可参照区级机关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中三类会议住宿标准给予最高7天的住宿补助。

交通补助:来津就业青年人才于2018年度与用工单位签订三年及以上正式劳动合同(协议)的,参照相关标准,凭票据可给予往返、一次性交通补助。

平台支持:来津创业的青年人才及其团队,免费提供创业办公平台(创业工位),最长可支持3年。

创业补助1:青年人才在津新创业并办理营业执照,正常经营一年以上,个体工商户可一次性获得初创补助2000元,小微企业可一次性获得初创补助5000元、场租补助5000元。每带动1名就业困难对象就业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000元/人的创业带动就业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

创业补助2:青年人才建设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园、留学人员创业园)的可给予最高1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最高10万元的创业带动就业奖励和连续三年每年最高5万元绩效考核奖补。

职业资格考试补助:青年人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获得相关职业资格并继续在江津服务满两年的,按规定给予1000-5000元的补助。

创新创业奖励:举办江津区创业创新大赛,对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创业项目分别给予2万元、1.5万元、1万元资助;按比例评选优秀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和创新创业之星,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项目资助。

具体申报详情请点击“阅读原文”

(来源:@江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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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28 15:32:0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
好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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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28 15:32:2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
这种每年都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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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28 15:44:2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保留地址
那今年才创业的是要明年才可以申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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