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在线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微信扫码登录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江津
查看: 1599|回复: 1

市教委召开2019年高校学生资助新闻通气会,你关心的资助政策都在这

[复制链接]

26

主题

432

帖子

1156

积分

中级会员

Rank: 3Rank: 3

积分
1156
发表于 2019-7-9 16:41: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北京

为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抓细抓实学生资助工作,2019年7月8日,市教委组织召开了2019年高校学生资助新闻通气会,全面介绍、解读了2019年重庆市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为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国家资助提供指引。


A2A1EED0-F801-465b-A2F5-9961F512A02C.png

市委教育工委委员、市教委总会计师郭小萍全面介绍了高校学生资助政策,具体包括奖、助、贷、勤、免、补等在内的20余项资助措施,党和政府构筑了政府主渠道、社会补充、高校“兜底”的全方位大学生资助保障体系,每年筹集高校大学生资助资金27亿元,做到应助尽助,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2019年我市将多措并举,进一步优化高校学生资助工作。

简化学生资助申请,取消学生开证明,改为“学生申请+学生书面承诺”,强化学校和政府审核责任,推进学生资助申请“就近办”“网上办”。

实行大学生资助资金统一发放,保障资助资金及时、准确、直接发到放每个学生手中。

建立健全“兜底”保障机制,全程保障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三不愁”,即入学前不用愁、入学时不用愁、入学后不用愁,高校从学费等事业收入中计提4-6%比例资金用于学生资助,为学生资助“兜底”保障。推进资助育人,讲好资助育人故事,把“扶困”与“扶智”(智力),“扶困”与“扶志”(志气)结合起来。



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是学生资助申请办理的主渠道。全市40个区县教委、65所高校都设有学生资助管理部门,专门负责办理学生资助,有问题,找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有困难,也找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申请办理各类资助不收任何一分钱,不收任何押金,也不要求学生和学生家长在ATM机上或网上进行任何操作。


新生入学期间,特别提醒谨防电信诈骗、不良“校园贷”、套路贷陷阱,广大学生和家长务必“提高警惕”“找准组织”,广大学生上学遇到经济困难时,请及时找区县资助部门或学校资助部门,只要上学有经济困难,国家和学校都会提供适当的帮助。



下面,小育带你去看看你最关心的
2019年重庆市高校学生资助政策内容
以及区县高校学生资助热线电话

2019年重庆市高校学生资助政策内容

(一)本专科学生国家奖学金

对特别优秀的二年级及以上本专科学生给予国家奖学金奖励,奖励标准每生每年8,000元,全国奖励5万名


(二)本专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

对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二年级及以上本专科学生给予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奖励标准每生每年5,000元,奖励比例占在校生的近3%


(三)本专科学生国家助学金

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学生给予国家助学金资助,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平均3,000元(其中:一等4,000元、二等3,000元、三等2,000元),资助比例占在校生的近27%


(四)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对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全日制研究生给予国家奖学金奖励,奖励标准每生每年博士研究生30,000元、硕士研究生20,000元,全国奖励4.5万名


(五)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对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等表现突出的全日制研究生给予学业奖学金奖励,市级按平均每生每年博士研究生10,000元、硕士研究生8,000元给予奖励,市级按博士研究生在校人数的70%、硕士研究生在校人数的40%比例下达计划。


(六)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对计划内所有全日制研究生给予国家助学金资助,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博士研究生13,000元、硕士研究生6,000元


(七)校园地国家助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所在高校申请受理,贷款额度为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最长期限为20年,还本宽限期为3年,借款学生在读期间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


(八)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户籍所在区县申请受理,贷款额度为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最长期限为20年,还本宽限期为3年,借款学生在读期间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


(九)重庆市生源地补充助学贷款

重庆市户籍城乡低保家庭和农村建卡贫困子女学生超过国家助学贷款限额部分可以继续申请重庆市生源地补充贷款。最长期限为20年,还本宽限期为3年,借款学生在读期间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


(十)重庆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资助

对所有纳入重庆市贫困农户公开查询系统管理、在市内外普通高校就读的重庆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全日制本专科大学生补助学费,学费标准在8000元以内的全额补助,超过8000元的定额补助8000元;不足部分通过助学贷款解决,实行应贷尽贷,就读期间财政全额贴息。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全日制本专科大学生生活费资助标准每生每年不低于3000元,通过申请高校国家助学金渠道解决。


(十一)重庆籍三峡移民高职教育助学金

对高校全日制正式学籍重庆籍三峡移民中接受专科层次职业学历教育的在校学生给予助学金资助,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


(十二)新生入学路费资助

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高校新生给予交通费资助,资助标准为市内高校就读每生500元,市外高校就读每生1000元,全市资助5800名


(十三)退役士兵学费资助

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进行学费资助;学费资助标准普通本专科学生每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不超过12,000元,高出部分自行负担;资助期限为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一个学制期限。


(十四)入伍学生学费资助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和直接招收为士官的大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学费补偿标准和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标准,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含校园地国家助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但本专科学生最高每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最高每生每年不超过12,000元;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年限,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应修业年限据实计算。


(十五)公费师范生教育

对定向培养的公费师范生,在校期间免学费、住宿费,按每生每年6000元标准资助生活费。


(十六)入学“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期间,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十七)勤工助学

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利用课余时间参加高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十八)校内及社会资助

高校利用自有资金、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赠资金等,设立奖助学金奖励优秀学生、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对发生临时困难的学生发放特殊困难补助。


(十九)重庆市基层就业学费资助

对2014年及以后毕业,在我市扶贫工作重点区县(自治县)乡镇事业单位(须在编在岗,不含城关镇)就业并服务满3年的重庆户籍或重庆市属高校毕业的零就业家庭、农村建卡贫困户家庭、城乡低保家庭和本人残疾的全日制学历教育普通本科专科生和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实行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累计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金额不超过24,000元


(二十)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

在重庆市申请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死亡、失踪、丧失劳动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本人或家庭当年遭遇重大自然灾害、患有重大疾病无力还款,或还本宽限期后仍为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建卡贫困家庭的未就业学生可以申请助学贷款还款救助。


重庆市区县及高校学生资助热线电话



来源丨重庆教育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87

主题

563

帖子

2067

积分

中级会员

Rank: 3Rank: 3

积分
2067
发表于 2019-7-10 11:17:1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
国家政策还是可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江津人才网

渝公网安备50010702500469号   渝ICP备2024038480号-1
Copyright(c) www.e47e47.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