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江津区召开第十七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中提出的第124号,222号及503号建议督办工作会,专题研究关于规范犬只管理的建议。
第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区人大代表杨栋群、漆景荣、袁仁超分别提出《关于加强宠物管理的建议》、《关于加强规范城区养犬管理的建议》及《关于公共场所禁止遛狗的建议》。
三个建议都围绕犬只养殖为居民小区传播疾病和危害公共安全、卫生隐患,给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创建带来的负面影响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建议。建议认为,江津应严格落实《重庆市养犬管理规定》和江津区《养犬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加强流浪犬的管理,在城郊建立流浪犬管理场地;加大养犬违规处罚力度,对无绳牵引的恶犬伤人、屡教不改的养犬人士追究罚款为主要的法律责任;宣传工作常态化,让群众自觉参与到社会管理中来,共同打造卫生、和谐、舒适的宜居环境。 犬只管理是城市综合治理内容之一,江津区成立了“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全区养犬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综合协调、监督检查以及日常工作。为有效防止狂犬病的传播,区畜牧兽医局已按照“中心城镇的犬只委托动物诊疗机构免疫,中心城镇以外的犬只由畜牧兽医部门代行免疫”的原则,向社会提供犬只免疫服务。截至目前,共依法登记养犬人信息6516条,登记犬只信息7281条。开展了3次流浪犬只集中收容整治专项行动,集中整治持续时间近两个月,印制相关宣传资料10万余份、宣传展板20余块。江津区已建成犬只收容留检站,需要领养犬只的爱心人士需联系区养犬管理办公室,免费领养电话:023-47776345。 就进一步抓好关于“规范犬类管理”重要建议办理,会议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探索建立常态化管理机制,加快立法进程,注重办理实效,形成联合动力,加大监督力度,有效促进养犬管理工作和城市文明水平再上新台阶,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
来源:平安江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