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从区卫生健康委获悉,为解决贫困群众“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我市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病种新增8个,大病救治病种达30个。 目前,我区已经实施该项政策。患有这些疾病的我区贫困患者在区中心医院、区中医院、区二院救治,住院自付费用将不高于10%。
新增8个病种
新增的8个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病种为:慢性阻塞性肺气肿、风湿性心脏病、脑卒中、肝硬化、甲状腺癌、鼻咽癌、卵巢癌和艾滋病机会感染等8个病种。
通过增加、合并,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病种由原来的26种变为30种。
为此,我市还组织市级专家制定了新增救治病种的临床路径、诊疗方案和相关质控指标。同时,通过先诊疗后付费制度,我市农村贫困患者可以先住院诊疗,出院时再结算。
1家增加到3家
“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新增8个病种,对于我区的贫困群众,尤其是患有这些病的贫困群众来说是件大好事。”区卫生健康委有关负责人介绍。
为了更好地让我区贫困群众“基本医疗有保障”,今年我区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医院也由原来的区中心医院1家增加到3家,即:区中心医院、区中医院、区二院。患有这些疾病的江津区贫困患者在区内这3家医院救治,住院自付费用将不会高于10%。
案例 家住我区油溪镇石羊村的兰瑞友就是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的受益者。去年底,他因糖尿病恶化转为尿毒症,被送到区中心医院进行救治。
作为建卡贫困户,兰瑞友所患的尿毒症以及白内障都属于农村贫困人口大病救治病种,通过综合运用大病医疗、医疗救助、扶贫济困医疗基金等政策,其住院自付费用不高于10%。
兰瑞友说,他一周需要透析两次,一个月费用约8000元,报销后,加上其他费用他只用付1000元左右,大大减轻了家庭经济负担。
来源:江津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