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12日,松果电单车在江津启动运营。这一民生工程项目,受到众多市民的欢迎。短距离外出办事、买菜、串门,扫码租车,不用脚蹬,轻轻一拧就能出发,非常方便。 但共享电单车的出现,也给我们的交通埋下了许多安全隐患。在公众号后台,经常有市民提及共享电单车有闯红灯、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我们也经常能看到家长载着小孩在公路上骑行的危险画面。
(图片来源于网络)
其实江津的共享电单车发生交通事故并不是一次两次了,今天就挑一起最近发生的跟大家唠唠
11月29日16时许,在江津区大西门转盘,张某驾驶的共享电单车与邹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了碰撞。
事故发生后,事故双方对赔偿事宜未达成共识,于是拨打了报警电话。民警在向事故双方了解了事发经过后调取了邹某车上的行车记录仪影像
通过视频我们可以看到,邹某当时正准备出转盘往小西门方向行驶,这时车行方向右侧骑着共享电单车的张某准备进转盘,两车就发生了碰撞。
关于转盘行车的注意事项我们不止一次强调过,其中有一条就是“进转盘让出转盘”,所以民警判定在本起事故中张某承担全部责任,邹某无责。经民警耐心解释,双方对判责均无异议,由于张某并无大碍,车损也不大,双方协商解决了此次事故的赔偿
除了上述说的共享电单车违法载人,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薄弱外,我们还发现了一个交通安全隐患——有些孩子也把共享电单车当成了出行工具。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也就是说,要驾驶共享电单车,必须年满16周岁!
共享电单车的出现 是为了方便市民出行 请大家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 不要将便民之举变成“隐形炸弹”
来源:江津区交巡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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