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晚上7点半,由江津区消防救援支队、区公安局、区城管局、区交巡警支队组成的联合执法检查小组,先后走进江津区中医院和德城港湾小区,检查其消防通道情况
执法人员走进德城港湾小区检查消防通道情况。记者 李红霞 摄
执法检查小组分别检查了区中医院和德城港湾小区的消防车道是否违法停放车辆,是否违章搭建构筑物或者设置摊位,是否违法设置铁桩、石墩、水泥墩、限高杆、架空管线等固定障碍物。同时,执法人员还查看了高层建筑是否逐栋张贴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清障行动通告,物业服务企业等管理单位是否认真履行消防车道管理职责。针对不合理的违法行为,执法检查小组依法进行处罚并责令改正,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强制执行。
执法人员走进区中医院检查消防通道情况。记者 李红霞 摄
据悉,此次检查是全市开展代号为“春季攻势1号”的集中夜查行动之一。“春季攻势1号”集中夜查行动以整治占用、堵塞消防车道为重点,集中采取联合执法、媒体曝光等“短、平、快”方式,坚决查处一批违法行为、整改一批火灾隐患,在全市迅速掀起新一轮专项整治高潮。
接下来,执法检查小组还将对鼎山街道和几江街道部分小区进行夜查。
(一)消防车道是否违法停放车辆;
(二)消防车道是否违章搭建构筑物或者设置摊位;
(三)消防车道是否违法设置铁桩、石墩、水泥墩、限高杆、架空管线等固定障碍物;
(四)消防车道是否划线、注名并立牌,实行标识化管理;
(五)高层建筑是否逐栋张贴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清障行动通告;
(六)物业服务企业等管理单位是否认真履行消防车道管理职责。
(一)对城市主次干道长时间违章停车、影响消防车通行的,公安交巡警部门依法实施拖移、扣分等处罚措施。
(二)对占用、堵塞背街小巷停车的,城市管理、公安交巡警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查处。
(三)对占用、堵塞高层住宅小区、高层公共建筑消防车道停车、影响消防车通行的,由管理单位负责通知移车保证消防车通行要求,未及时驶离的,消防部门会同公安派出所依法进行处罚。
(四)对违章搭建构筑物或者设置摊位,违法设置铁桩、石墩、水泥墩、限高杆、架空管线等固定障碍物及其他影响消防车通行的,由城市管理、消防部门依法进行处罚并责令改正,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强制执行。
(五)消防车道未实行标识化管理的,责令限期划线、注名和立牌。
(六)高层建筑未逐栋张贴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清障行动通告的,责令管理单位及时张贴。
(七)高层建筑管理单位不履行消防车道管理职责,对占用、堵塞消防车道或对消防车道违法行为未采取宣传、劝导、制止等措施且未向消防部门或辖区公安派出所报告的,依法查处管理单位责任。
来源:江津区融媒体中心 记者 李红霞 通讯员 田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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