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回顾
4月24日18时36分许,杨某(女,59岁)骑行自行车沿江津区李市镇场镇往李市镇两岔方向行驶,当车辆行驶至江津区省道107线55KM+500M(李市两岔三岔路口)路段左转弯时,与沿蔡家镇往李市镇方向行驶的由陈某(男,27岁)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杨某受伤,两车受损。
民警赶到现场的时候 杨某还坐在地上捂着腿神情痛苦 后经诊断为右腿胫腓骨粉碎性骨折
在摩托车来车方向
接近事故发生地的路边 有两块交通标牌
通过调取附近的监控视频 我们了解到了事发经过
通过视频我们能很明显地看出 摩托车的行驶速度不会低于20km/h
责任判定
虽然摩托车驾驶员陈某存在超速行为,但自行车骑行者杨某在转弯时不注意观察,且未伸手示意是造成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因此在本次事故中,杨某承担主要责任,陈某承担次要责任。
我们在出行时,经常能看到交通安全意识淡薄的非机动车驾驶人,虽然非机动车要么“肉包铁”,要么安全性能差,但这些缺乏交通安全意识的非机动车驾驶人总是“无所畏惧”般穿梭在大街小巷。
且不说发生交通事故后由哪一方承担责任,我们都知道的是非机动车驾驶人往往是伤亡最惨重的,所以非机动车驾驶人在驾车时一定要打起十二分精神,小心谨慎、文明礼让。以下“四要”可供非机动车驾驶人们学习。
一要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
二要了解车辆性能,检查车辆状态
三要在不需要变道时靠右行驶
四要在变道时减速观察,伸手示意
另外,在不同的天气,有不同的驾驶技巧——顺风不骑快车,逆风不低头猛踏,雾天控制车速,冰雪天把稳龙头,雨天防行人乱穿。
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不只是对机动车驾驶人的约束,只要我们参与了交通,不管是机动车驾驶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还是行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文明出行,是对您自己负责,也是对他人负责。 来源:江津区交巡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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