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西省宜春市从事建筑工程承包工作的曾某,2019年7月花23万元购买了一辆保时捷卡宴二手轿车,希望以此“撑撑门面”,远低于市场行情的售价,让他以为捡了个大便宜。
谁知买的豪车才开不到1年,就被跨越千里而来的执行法官扣押,曾某落得车财两空。
这是咋回事?事情还要从5年前说起……
“老赖”刘某 豪车被查封
据调查,2015年底,市民刘某等人因借款310万元未还,被王某、李某起诉到江津区法院。两名原告依法申请了诉讼保全。2015年12月,区法院在诉讼保全过程中,对刘某名下的保时捷卡宴轿车进行了查封登记。
▲执行法官将保时捷“查封车”扣回江津
2017年,刘某等人败诉。区法院依法判决刘某等人返还原告借款本金310万元及利息。后因二人久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经申请人申请,该案进入执行程序。
2017年9月,被执行人刘某逾期未到庭报告财产,也未履行法律义务。区法院依法将刘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刘某已查封的豪车被盗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拟扣押刘某名下的保时捷车辆,以通过司法拍卖程序,为申请人讨回案款。然而,执行法官在查询中发现,该车竟已被公安机关登记为失窃车辆。
执行法官得知,早在2016年3月,刘某名下的保时捷车辆已经被盗。当时,刘某还曾向公安机关报案,但车辆一直未能找到。另一方面,执行法官仍在四处找寻线索,希望能早日让申请人的债权得以实现。
被盗豪车竟被非法出售
2020年4月,案件出现转机。经申请执行人向区法院反映,在江西省宜春市范围内发现了车辆的踪迹,请求法院及时前往采取措施。核实情况后,考虑到车辆流动性较大等因素,执行法官决定立即前往当地实施扣押。几经周折,终于在宜春市袁州区一处施工工地找到了这辆被盗走的保时捷。
在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的全力协助下,执行法官扣押了车辆,并将使用人曾某带回了袁州区法院。经询问,车辆的使用人曾某在2019年7月花费23万元从他人处购买该车。曾某承认,他购买时便知道车辆已被查封和抵押,但因价格便宜,经不住诱惑选择了购买。
执行法官告知曾某,明知该车辆有查封及抵押且交易人非车主本人的情况下仍然选择购买该车辆,应预料到交易可能存在的风险,其行为不能对抗法院执行。随后,执行法官将车辆扣回了区法院,日前已依法启动对该车辆的评估拍卖程序。
法官提醒:在购买机动车时,首先应选择正规渠道,其次应核实车辆产权的登记、查封及抵押情况,不能贪图便宜、心存侥幸购买“查封车”,否则只会“偷鸡不成蚀把米”,遭受无谓的财产损失。
来源:江津区融媒体中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