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封面图再上一遍
若您在开车时 进入一个弯道 迎面而来的是这种状况 、应该怎么办呢?
陈某(女,37岁)在驾车经过李市镇天星桥路段时就遇到了这样的险境。在一个弯道处,陈某遇到了占道超车的徐某(男,37岁)驾驶轻型厢式货车向她迎面驶来。
行车记录仪很直观也很简单 2号嫌1号开慢了,想超1号 3号嫌2号久久超不过去 于是想把2号和1号一起超了
此处虽然是黄虚线,但却正逢弯道处,所以驾驶视线不太好。2号车驾驶员是刚好压着黄虚线超车,并没有占道。但3号车驾驶员徐某这占道占得就相当明显,相当过分了啊!完全没给正常行驶的陈某留一点点过车的机会。虽然陈某及时采取了制动,但已经太晚了……事故造成陈某及陈某车上的两名乘坐人受伤。
普法小课堂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1、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2、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3、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4、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所以,在本起事故中, 徐某承担全部责任,陈某无责。 看 得 清!
看得清前方路况。包括对向车道有无车辆驶来;判断对向车道来车与自己车辆的距离是否足以完成超车动作;前方道路有无障碍物等。 一定不要因为看不清前方路况就自动默认为前方没有来车,没有危险。
回到推文最开始 如果遇到有车辆占道超车向您怼过来 应该怎么办呢? 如果已经怼到面前了 估计真的没啥解决办法 我们唯一能做的 就是在进入弯道前减速慢行、鸣笛示意 将自己的生命安全掌握在自己手上
来源:江津交巡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