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车上路
如果车距太近而前方又紧急制动 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呢? 是这样的 还是这样的
近日,在重庆市江津区S107(香江大道)李某驾驶的小型汽车于前方同向行驶的喻某和张某驾驶的小型汽车发生碰撞,造成三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视频中我们可以看到,张某已经在红绿灯前停好车,喻某也在张某车后有一小段距离停下,因为李某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导致撞上喻某所驾驶的车辆,冲击力使喻某的车与张某车也撞上。 —▼— 事故最终认定:当事人李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之规定,负全部责任;当事人喻某、张某均无责任。
交巡警提醒 行车途中,一定要集中注意力,仔细观察、准确判断,谨慎驾驶,与前车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养成良好的开车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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