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两三个月,小编做了不少发生在弯道的典型交通事故案例推文,有些道路没有中心实线,但是车辆在入弯时,驾驶员没有靠右减速慢行。
有些道路有道路中心实线,驾驶员为了图一时之快,对实线视而不见,莽撞超车。
还有些更过分,明明看见旁边已经有车在超最右边的车了,自己还要去并成一排强行超车。
这三起事故的简要情况小编就不在这里多啰嗦了,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去翻翻我们公众号推文的历史记录。这三起事故的当事人都算不幸中的万幸,要么没有受伤,要么伤势不重。
小编在做这类事故的时候,喜欢提到:万一对向车道疾驰而来的是一辆大货车呢?这样的假设,来引起大家对安全驾驶的重视,苦口婆心提醒大家驾车千万抱不得侥幸心理。可总有些驾驶员,只要事故没发生在自己身上,都意识不到自己行为的危险性。
今天要讲的这个案例,真的是用生命在提醒大家弯道越实线超车的危险性了。 不久前,高某(男,38岁)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后文称牵引车)沿江津区省道106线由白沙方向往李市方向行驶,当车行驶至江津区省道106线白沙镇凤凰路段时,跨越道路中心实线与相对方向由傅某(男,45岁)驾驶的小型面包车发生碰撞,造成面包车驾驶人傅某当场死亡,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这条视频是由货车上的行车记录仪拍摄到的画面。我们可以看到进入弯道前,货车前方有一辆电动三轮车,此时道路中心还是虚线,但很明显前方是一个弯道。
在货车超过电动车时,道路中心已经变成了实线,货车也正式进入弯道,同时,对向车道驶来一辆面包车。
很显然,面包车进入弯道时也没有减速靠右行驶。
我们再来看一段行驶在牵引车后面的车辆的行车记录仪拍摄到的影像,更加直观、清晰。
两车左前方猛烈相撞后,面包车旋转了360°,驾驶员被卡在车内。后经医护人员判定,已经没了生命迹象。
该条道路多处设有60km/h的限速标志。经司法鉴定,牵引车当时的时速约为51km/h,面包车当时的时速约为61km/h,虽然牵引车没有超速,面包车也约等于没有超速,但在弯道处,又是下雨天,这样的速度真的不算慢了。
本次事故,高某承担主要责任,傅某承担次要责任。
希望大家看着事故案例能反思反思自己,对案例中出现的交通违法行为或者交通陋习,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千万不要抱着侥幸心理去以身试险。
最后,给大家全面总结一下弯道行车的注意事项。
再次提醒: 一定一定要引起重视!
城市道路
城市道路车速不会太快,但转弯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其他方向过往车辆,以及车辆两侧的行人或非机动车,不少的刮擦事故就是因为路口转弯观察不周造成的。
值得注意的是在路口转弯要瞻前顾后,尤其路口掉头转弯,不要只注意车头,要给后轮留出足够的空间,否则你的后胎就是这样↓↓↓
高速公路
尽管高速路弯道在设计时已经为大家考虑到了高速度转弯的情况,基本上高速弯道设计都很平缓,但也不乏有的弯道由于地形原因造成的弯道过急,作为驾驶员的你则要注意观察弯道提示、限速标志,提前减速,安全过弯。
上坡弯道
上坡阻力较大,汽车行驶速度缓慢,产生离心力较小,所以遇有情况时,及时松开油门,一般都能够控制车速。但是上坡时行车速度慢,特别是长陡坡避让能力差,要尽量靠右行驶,以防避让不及而发生事故。在过了弯道弧顶之后,再切回弯道的外侧,在确认路况安全后,加大油门,最后靠着弯道的外侧快速驶出弯道。
下坡弯道
在通过下坡弯道时,汽车重心前移,前向的惯性增大,车速较高,转弯时的离心力增大,此时必须要提前减速。在过了弯道弧顶之后,再切回弯道的外侧,最后靠着弯道的外侧快速驶出弯道。
不论是上坡下坡,切弯道内侧入弯时,也要顾及内侧,不能切的太靠右,否则容易造成事故。
雾天
驾驶员在这种天气下驾车转弯,一定要心中有数,及早打开近光灯和防雾灯,勤按喇叭,以引起行人及其他车辆的注意,缓慢前进,并随时做好制动停车的准备。
雨雪天
在雨雪泥道上转弯最重要的是注意轮胎打滑现象,所以一定不要猛打方向盘或急刹车。过弯时依次通过,切勿超车,保持车距,注意其他车辆出现打滑情况而对自己产生的危险。
交巡警提醒
临近弯道时,要减速慢行,提前采取换挡减速措施! 来源:江津交巡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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