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工作做事,往往离不开租房的问题,那么房价多少,以及所在的位置就显得至关重要了,不过租房毕竟是租别人的房子,这可不是自己想怎么样就怎么样,有些东西还是要按照房东的规矩来做,否则麻烦事情不会少。房东不愿意退押金,我该怎么办?
通常房东是愿意租房时间更长的租客,免得来一个走一个比较麻烦,而租客有时候也是想租的时间长点,这样做就不用总是改变自己的租金。骑牛看熊认为好租好散确实不错,起码也不会因为房子的问题闹得不开心,租客想找个位置休息,房东也只是想换取一些额外收入,但是总有那么些烦心事让人有些无语,特别是租客的押金拿不回来就是大事情。
有些房东会说:“你明明约定的是一年租房期,结果这么早就跑了,那么房子空着我又要重新找人!”这样的问题往往会导致押金不会退,或者是该给租客的钱没有给。骑牛看熊查询到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租赁期限超过6个月的应当书面约定,没有书面约定的则视为不定期租赁。”相当于合同上没有写具体时间,只是口头上的就不算数,是需要退还押金的,否则就算租客报警也是按照法律程序来调解而已,所以租客在退房前一定要弄清楚事情的合法权益。
根据租赁合同的相关规定,没有明确提出押金的性质或者规则,押金将会以预付款来进行处理,无论如何都是需要返还的。骑牛看熊发现租房期间有财产损失的可以按照押金进行扣除,没有缴纳水电费的也可以扣除,还有房屋损坏的可以扣除一定的押金,只不过法律程序都是以事前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双方协商不能解决,就可以收集证据的形式向法院起诉,通过司法程序来处理这些事情,这也是比较好的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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