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进一步优化户籍窗口服务 本着更加便利群众的宗旨 区公安局调整居民身份证办理权限层级 作了以下调整
江津区临时身份证“立等可取”
全区现有临时身份证受理窗口分别为:南城派出所、圣泉派出所、双福派出所、德感派出所、白沙分局、珞璜派出所、中山派出所、油溪派出所、夏坝派出所9个窗口。已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的江津户籍居民,在居民身份证申领补领期间如需使用身份证件,可向以上任一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就近办理临时身份证。非江津户籍居民需要办理临时身份证的,需回原籍公安机关办理。
重庆市内居民身份证“全渝通办”
已办理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重庆市户籍居民,持原居民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社保卡等政府部门颁发的有本人公民身份号码和彩色照片的有效身份证件,可在重庆市内任一公安派出所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重庆市跨省居民身份证“全渝通办”
已办理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在渝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公民,提供学生证、学籍证明等材料,或由公安机关核验在渝居住信息后,持原居民身份证或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之一,可在重庆市内任一公安派出所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首次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需持户口簿等证件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 ////////// 户籍管理与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密切相连。区公安局通过调整身份证办理权限层级,尽可能便利群众,最大限度保障群众办事“一次办、一门办、马上办、网上办”,着力实现群众“最多跑一次”的目标。
来源:江津区融媒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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