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没有号牌(含临时牌照)不能上路行驶,小编认为这是每位驾驶人,甚至不是驾驶人也应该知道的事情,但前天(2月3日)18时许,支队勤务一大队竟然在江津区大同路老文化馆路段查货了一辆没有前牌照的小型普通客车。
驾驶员夏某竟然驾驶这辆车去了很多地方。
这还不是全部,经查询,民警还发现,夏某的行驶证早就被扣留了,车辆也已经脱保很久了。 对于车辆没有前牌照一事,夏某很坦白地说: 晓得没得牌照
由于车辆没有前牌照,也没有保险,民警只能叫来拖车将其拖走,进行暂扣。
相关法律及处罚
夏某的行为构成“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一款“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之规定。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对夏某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的处罚。
夏某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七条“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之规定,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将还会对夏某处罚款,罚款的金额为保险费的二倍。
交巡警提醒
机动车号牌是机动车的“身份证”,具有唯一性,应当正确安装机动车号牌,不得使用变造、伪造的机动车号牌。如遇号牌被盗、丢失等原因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当事人应道出具报警记录或者受案回执单等相关证明。号牌的牌照架应是固定式牌照框,保护号牌且不影响号牌字符识别,不包括外置锁式,内藏锁式,电子自动遮挡式和更换式等便于更换拆卸的活动牌照架,不允许使用可拆卸活动号牌和可翻转号牌。同时,机动车号牌架外框不得带有标志、字母等装饰图案,更不得遮挡号牌字符,否则将会被视为涉牌涉证违法行为。
来源:江津区交巡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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