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福新区文体中心及市政附属设施项目-双福中央公园(设计、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AA20210009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双福新区文体中心及市政附属设施项目已由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以 项目代码:2020-500116-47-03-129196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双福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政府专项债券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重庆市双福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重庆市江津区双福新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双福中央公园项目位于双福城市中心区域,北邻双福商圈,南邻中梁、迪鑫、新城等知名楼盘,项目总规划面积约480亩,用地面积约286994.11平方米,地上建构筑面积约3131.71平方米,地下停车库面积(二层)约19938.6平方米,绿化面积约160049.98平方米,水域面积约75012.17平方米。
图源:双福贴吧
2.3 R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2.4亿元。
2.4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专业设备材料采购等内容。 具体范围为: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按照现行设计、施工规范与招标人的要求,完成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及项目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后期技术咨询服务的全部设计工作,并配合和协助招标人完成各项审批手续的办理、施工图预算编审等。本项目施工图设计阶段等所有内容均需招标人确认签字后才能进行下一步的工作。按照招标人与相关行政审批部门的审核意见修改完善设计成果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的合格施工图。按照招标人实施时序要求进行设计、施工。 2、施工图预算总价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招标的工程建设费用,若有必要调整,则承包人应无条件对施工图进行优化、修改,直至施工图报经发包人最终核定。承包人按批准的施工图组织实施,如确需变更,按江津区相关规定程序报批。 3、按照招标人及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确认的施工图纸与招标人的要求,完成该项目在达到项目竣工验收与整体移交状态之前所涉及的全部项目实体资产的施工建造工作,主要包括:该项目所涉及的绿化、建筑、水域、停车库、农耕文化挖掘、土石方、土地整治、农业种植、公园道路、公共停车场、公厕、配套建筑、小品景观、观景亭(廊)、栏杆、垃圾箱、安防设施、灌溉系统、广播系统、灯光系统等。 4、建设项目涉及的物资(设备)采购、运输、保管以及设备的检测、调试等工作。
5、EPC实施过程管理中协助发包人办理EPC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竣工图的审核、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直至满足发包人要求并交付发包人接收使用。 6、如出现承包人不服从发包人、监理单位管理、设计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或违法转包的,一经发现,经发包人、监理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两次以上仍拒不整改的,发包人有权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减少工程内容,承包人不得因此要求索赔。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 58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12个月。其中: R设计周期:R施工图设计 40日历天; R施工工期: 540 日历天;
来源:重庆公共资源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