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 越来越多的家庭开始养犬 但有些犬主不文明的养犬行为 造成了环境污染,干扰了居民生活 犬只伤人事件也时有发生
文明养犬是文明社会的一种体现
争做文明养犬人 创建人犬和谐的美好家园 是每个养犬人的责任和义务 当前我区正在全面深化
全国文明城区创建工作
着力提升市民文明素质
和城市文明程度
在此我们呼吁广大市民从我做起 做一个文明自律的养犬人 共同营造和谐健康的人居环境
近日,珞璜派出所联合畜牧兽医站在珞璜、玉观、碑亭社区开展“一站式”养犬免疫和登记挂牌工作。
现场为200余条宠物犬接种疫苗,发放登记牌。民警在登记发牌的同时,还进行了养犬法律法规的宣传,让群众了解相关法规,做到文明养犬。
警方开展犬只登记挂牌工作 此次珞璜派出所开展犬只免疫和登记挂牌工作让群众“零跑腿”,享受到“一站式”的服务,将便民措施融入到社区工作,真正体现公安机关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江津区公安局结合工作实际,延伸公安职能,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切实把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公安为民工作实效。
江津区文明养犬告知书 各位养犬人:
为更好地维护城市环境和形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重庆市养犬管理办法》和《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以及江津区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养犬、文明养犬的相关要求,现对所有养犬人告知如下: 一、饲养犬只必须每年进行狂犬病免疫、到公安部门进行登记。如未免疫、登记的,请在接到本告知书起7日内,按规定对犬只进行免疫、登记。 二、登记流程:(兽医部门或动物诊疗机构)注射狂犬病疫苗、领取免疫证→携带免疫证、养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饲养地派出所登记、领取犬牌→悬挂犬牌。 三、带犬出户要做到:1.必须挂犬牌、由成年人牵领,束链长度不超过1米。2.烈性犬、攻击性犬、大型犬(肩高大于35厘米)出门必须加戴嘴套。3.养犬人随身携带便溺物清理工具,保证不对环境卫生造成影响。4.不带犬到江边洗澡。5.不携犬进入学校、医院、商场等公共场所,不带犬乘坐公交车等。 四、犬只在家应圈养或拴养。养犬人要及时制止犬吠,不得影响他人正常生活。 五、存在以下情形的,相关行政部门可以对犬只予以收容: 1.未经免疫的犬只。 2.未悬挂犬牌的犬只。 3.外出无人牵领的犬只。 4.出户未装入犬笼或未戴嘴套的烈性犬、攻击性犬和肩高超过35厘米的大型犬。 5.无主流浪犬。 6.对不圈养、拴养而自由活动的犬只,按无主犬处理。 六、公安机关可以对违法养犬行为处以警告,并处100元至10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收容犬只。 七、对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重庆市江津区养犬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来源:平安江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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