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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动态] 健康江津:重拳打击非法行医,截止7月6日,拆除无证行医招牌15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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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6 19:05: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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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整顿医疗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助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区,6月中旬以来江津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采取日常监督与错峰执法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截至7月6日,共出动卫生监督执法人员40余人次,车辆15台次,拆除无证行医招牌15块,取缔游医摊点7家,没收药品及器械1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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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以城乡结合部、乡镇农贸市场为重点,严厉打击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无证“黑诊所”以及未取得《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坑害群众利益的游医、假医。“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周边,外来人口聚集,一些务工人员和中老年人为图方便和廉价,前往这类不正规‘诊所’就医,其内部布局、药品、消毒等方面均不符合规范,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带来了极大的危害。”卫生监督员徐宁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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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打击无证行医的同时,卫生监督员还积极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向群众宣传非法行医危害性、如何识别非法行医,并鼓励举报投诉,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规范医疗卫生秩序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我支队按照有案必查、违法必究的原则,对非法行医行为保持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努力为人民群众打造一个健康、和谐、文明的就医环境,为江津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打下坚实基础。”江津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人表示。
温馨提示
非法行医是指无医生执业资格从事诊疗活动,包括在医疗机构中从事诊疗活动和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从事诊疗活动。根据非法行医罪相关司法解释,5种情形可构成非法行医罪,分别是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行为的
来源:健康江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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