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保人员: 根据上级要求,2021年8月4日0时全市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将并入国家医保信息平台运行,可能会给您就医购药报账带来以下不便,敬请谅解。 一、关于暂停办理网上业务。7月25日0时至8月4日0时,新旧系统切换期间参保人员暂停使用网上经办公共服务,协议医药机构暂停新增注销及信息变更。8月4日0时新平台启动后全部恢复办理。 二、关于停机期间的费用结算。7月30日18时至8月4日0时停机,停机期间暂停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联网结算(个人账户无法使用)。参保人员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门诊、住院和购药费用由个人先行垫付,待新平台上线后,需要医保报销的费用,凭医保卡(社保卡)、发票、银行卡、出院证(住院)、处方(门诊)等资料到定点医药机构做自费转医保结算。 三、关于费用手工报销。7月25日0时至8月4日0时,医保经办机构暂停办理医疗保险、职工大额(居民大病)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费用的手工报销录入、结算和支付业务。将手工收资料,待新系统上线后,再进行手工报销。 四、关于慢特病(两病)人员就医购药。对于我区的门诊慢特病(两病)人员,可在7月内一次性开具3个月慢特病药量。如确需在停机期间就医购药,按第二条处理方式办理。 五、关于慢特病(两病)办理。7月30日18时至8月4日0时,暂停办理网上备案登记和特病办理业务,将手工接件,待新系统上线后再按规定办理。 六、我区参保人员异地就医业务办理。7月30日下午16时前正常出院的不受影响,7月30日下午16时前不能正常办理出院结算的,按以下方式办理: (一)8月4日0时前需要出院的,待8月4日新系统上线后,持手工报销资料到当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手工报销(居民医保在所在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销)。 (二)8月4日0时后出院结算的,在新系统上线后,需在出院前重新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登记,可在异地就医医院联网结算,也可以回当地经办机构手工报销。 (三)无法正常结算的异地就医患者,建议回当地经办机构手工报销结算。 七、新旧系统切换期间,外省市参保人员在重庆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需要全额垫付医疗费,回参保地手工报销。 如有疑问,可拨打电话咨询。 联系电话:023-47576002(09:00-12:00,14:00-18:00); 联系电话:023-47560108(12:00-14:00,18:00-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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