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8时04分,张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搭乘彭某,沿贾百路从贾嗣往和平方向行驶,当行驶至江津区贾百路7km+500m(贾嗣崇兴场)路段时,乘坐人彭某从摩托车上跌落摔倒,造成彭某受伤的交通事故。
据调查,彭某是在摩托车通过一个减速带之后跌落的。据张某称,彭某跌落的时候他是知道的,但摩托车仍向前开了8、9秒才停下,可见当时摩托车的车速并不慢。
事故发生后,不管是彭某还是周围的群众都懵了,愣了好久才匆匆上前查看彭某的情况。
群众帮彭某捡起掉落的包,张某蹲下询问彭某伤情。
由于彭某一直称头晕得厉害,无法起身,张某便叫了辆车,将她送到医院。经医生诊断,彭某头部轻微骨折,背部和手肘软组织挫伤。10天过去了,彭某的伤情有所好转,但头晕的症状仍然存在,还在医院接受治疗。双方已就医疗费用达成协议。
为何要协商解决?
难道张某没有买保险?
小编特意去了解了一下,摩托车的保险类型,没有专门针对乘坐人的险种,所以在本起事故中,保险公司不会对彭某的医疗费用进行理赔(彭某自己购买了意外险除外)。另外,小编还了解到,市面上大多数摩托车所有人跟张某一样,只会购买交强险,很少有人会购买驾驶员意外险。
在本次事故中
有哪些事项
是应该引起我们注意的呢?
- 在乘坐人没有头盔或不愿佩戴头盔时,驾驶员应作出提醒,若乘坐人仍然拒绝佩戴头盔,驾驶员应拒绝搭载此人。
- 驾驶摩托车要注意控制车速,遇到减速带、坑洼地、转弯等情况前,应提前减速,确保安全驾驶。
- 驾乘摩托车都必须佩戴安全头盔。
- 乘坐摩托车应头身朝前,骑跨而坐,双手扶稳驾驶员或座位两边的扶手。
来源 :江津交巡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