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江津区已进入创建国家文明城区最后冲刺阶段,在交通方面也有很多行为习惯值得大家注意。近期,我们加大了对礼让斑马线和电动车违法行为的整治,希望能为我区的创文工作出一份力,也希望大家都能加入到文明出行的行列中来,共同营造我区良好的道路出行环境。
今天,我们先对监控抓拍到的在斑马线前未礼让行人的机动车进行曝光。
车牌号:渝CNC008
违法时间:9月1日 19:57违法地点:江州大道与琅山大道路口
车牌号:渝DLY815
违法时间:8月31日 21:24违法地点:江州大道与琅山大道路口
车牌号:渝DDF170
违法时间:8月31日 20:18违法地点:江州大道与琅山大道路口
车牌号:渝A960MP
违法时间:9月3日 07:57违法地点:江州大道与琅山大道路口
车牌号:渝AZ35H5
违法时间:9月1日 11:22违法地点:江州大道与琅山大道路口
车牌号:渝D707L7
违法时间:9月1日 11:01违法地点:江州大道与琅山大道路口
车牌号:渝CAA702
违法时间:8月31日 15:40违法地点:江州大道与琅山大道路口
车牌号:渝AW01E5
违法时间:9月3日 08:25违法地点:江州大道与琅山大道路口
车牌号:渝C027S6
违法时间:9月7日 07:38违法地点:江州大道与体育路路口
车牌号:渝CKH799
违法时间:8月31日 09:36违法地点:江州大道与体育路路口
车牌号:渝D257E8
违法时间:9月2日 07:54违法地点:江州大道与体育路路口
车牌号:渝CEQ582
违法时间:9月5日 08:27违法地点:江州大道与顺江路路口
那么,驾车时怎么才能正确、安全地“礼让行人”呢?今天,小编就带着大家一起来学习一下。01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
行人步入斑马线,第③车道车辆必须让行,行人开始通过斑马线,所在车道车辆和下一车道车辆必须让行,行人到达中央绿化隔离带或双黄线,下一车道车辆必须让行。02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道路中央有双黄线或隔离栏,无绿化隔离带,行人步入斑马线,车辆必须让行。03机动车、非机动车混行
行人步入斑马线,车辆必须让行。
04无交通信号或斑马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05道路中央有绿化隔离带
道路中央有绿化隔离带,当行人未跨越图中绿化带虚拟延长线,②车道上的机动车需要停车让行,当行人跨越图中绿化带虚拟延长线,①、②车道上的机动车应当停车让行。
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是“礼”,更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不礼让斑马线行为需要坚持常态长效治理,更要群众共同参与治理,以推动在全社会形成“车让人、人守法”的文明交通环境,推进法治引领下的交通文明建设。
来源 江津交巡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