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新机场综合交通枢纽预留工程立项(代可研)报告编制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根据重庆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机场集团”)批文,重庆新机场综合交通枢纽预留工程立项(代可研)报告编制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入和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按政府投资计划,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重庆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本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项目情况: 通过对重庆新机场综合交通枢纽及相关工程区域及通道客货运输需求的预测,论证本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在合理确定全线的功能定位前提下,进行车站及区间土建预留可行性研究。全面收集分析区域地形、地质、城市经济发展现状和规划、特殊环境功能区分布等资料;通过多层次、全方位的方案比选和现场踏勘,并充分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从而提出满足项目功能定位,适应重庆新机场特点,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土建预留建设方案。 2.1.2 质量目标:本工程的可研过程和成果均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部及其他相关部门颁布的有关工程设计方面的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以及建设部及其他相关部门、项目所在(省/市/自治区)下发的有关工程设计方面的文件和规定。在工程可行性研究过程中,如果颁布新的规范或标准,则执行新规范或标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工作深度应满足国家及重庆市相关政策,按照《城市道路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质[2013]160号)、《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国家铁路局《铁路建设项目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和设计文件编制办法》(TB 10504-2018)等规定开展编制工作,各项报告应满足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和批复需要。编制单位应结合综合交通枢纽的特点,在城市道路、建筑方案、轨道交通及铁路引入方案及换乘研究、投资估算等方面的内容予以加深。在工程可行性研究过程中,如果颁布新的规范或标准,则执行新规范或标准。 2.2 招标范围: 2.2.1 综合交通枢纽预留工程立项(代可研)报告编制 重庆新机场综合交通枢纽预留工程立项(代可研)报告编制范围暂包括:公交巴士站(场)、出租、社会车辆及网约车停车库、铁路车站、地铁车站,以及前述交通场站与城市市政交通衔接的高架和地面交通系统、配套设施(车行交通体系),前述交通场站与航站楼一体化衔接的综合交通体系(步行交通体系),并重点深入研究与枢纽范围内的城市轨道交通、铁路交通的接驳。咨询人按照国家及重庆市相关政策对工程建设必要性、经济合理性、技术可行性进行综合论证,满足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审批需要,具体要求如下: (1)铁路:规划引入的铁路有成渝高铁和渝昆高铁(均采用联络线引入),规划渝毕、渝自等城际铁路,规划市域铁路西环线等。 (2)轨道交通:规划引入15号线、26号线、永川线及璧津(璧山-江津)线。轨道交通车站及换乘大厅与铁路、新机场枢纽统筹设计,统筹建设。 (3)公路:周边高速公路九永高速、永川东环线等为建成或在建状态,合璧津高速改线及成渝高速扩能原线位进行了调整并已进入设计或实施阶段;外部城市快速路有快速路四横线西延线和快速路五横线西延线。机场范围内考虑采用南北方向贯通式交通,同时考虑与铁路、轨道、枢纽之间的关系。 https://www.cqggzy.com/xxhz/014001/014001001/014001001001/20211126/02f9d487-d382-4722-ab93-e28f695d9fa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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