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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受关注的重庆新机场综合交通枢纽预留工程立项报告编制招标已经完成,近日已经按照招标规定和程序对中标候选人进行挂网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2月21日——2021年12月24日。
这意味着重庆新机场综合交通枢纽预留工程立项报告编制工作在公示期结束后正式全面启动。
据招标文件介绍,本次招标的目的就是通过对重庆新机场综合交通枢纽及相关工程区域及通道客货运输需求的预测,论证本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在合理确定全线的功能定位前提下,进行车站及区间土建预留可行性研究。全面收集分析区域地形、地质、城市经济发展现状和规划、特殊环境功能区分布等资料;通过多层次、全方位的方案比选和现场踏勘,并充分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从而提出满足项目功能定位,适应重庆新机场特点,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土建预留建设方案。
招标文件对综合交通枢纽预留工程立项(代可研)报告编制的服务内容及范围进行了明确:
重庆新机场综合交通枢纽预留工程立项(代可研)报告编制范围暂包括:公交巴士站(场)、出租、社会车辆及网约车停车库、铁路车站、地铁车站,以及前述交通场站与城市市政交通衔接的高架和地面交通系统、配套设施(车行交通体系),前述交通场站与航站楼一体化衔接的综合交通体系(步行交通体系),并重点深入研究与枢纽范围内的城市轨道交通、铁路交通的接驳。咨询人按照国家及重庆市相关政策对工程建设必要性、经济合理性、技术可行性进行综合论证,满足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审批需要,具体要求如下:
(1)铁路:规划引入的铁路有成渝高铁和渝昆高铁(均采用联络线引入),规划渝毕、渝自等城际铁路,规划市域铁路西环线等。
(2)轨道交通:规划引入15号线、26号线、永川线及璧津(璧山-江津)线。轨道交通车站及换乘大厅与铁路、新机场枢纽统筹设计,统筹建设。
(3)公路:周边高速公路九永高速、永川东环线等为建成或在建状态,合璧津高速改线及成渝高速扩能原线位进行了调整并已进入设计或实施阶段;外部城市快速路有快速路四横线西延线和快速路五横线西延线。机场范围内考虑采用南北方向贯通式交通,同时考虑与铁路、轨道、枢纽之间的关系。
其中,最引人关注的是项目地址:重庆璧山正兴镇和丁家街道范围内,具体位置如下:
重庆新机场推荐场址璧山正兴位于重庆主城西部,与朝天门直线距离约48km,处于缙云山与云雾山之间的璧山槽谷,在璧山城区西南,距离约21km,东南侧紧邻丁家街道,北侧临近正兴镇。东南方向离江津城区约20km,西南方向离永川城区约18km。本场址距离大足机场、泸州云龙机场较近,场址跑道方位和大足机场近似平行,与江北机场跑道方位平行。
据招标文件介绍,场址周边现状和规划高速路及高铁丰富,重庆新机场首选场址位于现状成渝高铁和九永高速之间。场址局部压覆现状G85(渝昆高速),渝昆高速需局部向北改线为靠近成渝高铁线位,绕过场址。场址局部压覆正施工的合璧津高速,相关高速路与新机场场址统筹考虑线型优化。场址通过合璧津高速向北接入 G5013(渝蓉高速)、G93,向南接入九永高速。规划的渝昆高铁优化线位后具备接入场址的条件,东侧邻近规划的铁路枢纽西环线。
该招标提出关于燃油供应的解决方案:重庆新机场主要油源将来自中国航油西南战略储油基地,配套建设航油码头、中转油库、输油管线、规划铁路卸油站等配套设施,一次规划,分期建设。
航油码头:在冯家湾码头规划3座5000吨、1座3000m³的液体化工泊位,保留1座5000m³的多用途泊位,航油吞吐能力达600万吨/年。
西南物流基地中转油库:占地面积约400亩,规划库容423000m³,主要功能实现为重庆地区(江北机场和新机场、支线机场和通用机场)、四川地区(双流机场和天府机场)的航煤供应,基地周边的成品油供应(汽柴油)。
输油管线规划:规划建设中转油库至重庆新机场的DN400输油管道,设计输量400万吨/年。
铁路卸油站规划:铁路卸油站及铁路专用线占地约300亩,规划2座铁路栈桥和4条作业线,同时规划铁路配套设施及装卸油配套设施。
近期2035年年旅客吞吐量4000万人次,其中国内旅客3400万人次,国际旅客600万人次,货运量100万吨;终端发展规模年(2050年)旅客吞吐量7000万人次,其中国内旅客5000万人次,国际旅客2000万人次,货运量350万吨。详见下表。
项类型2035年2050年年旅客吞吐量(万人次)国内34005000国际6002000合计40007000年货运吞吐量(万吨)合计100350年飞机起降量(万架次)合计3147年客机起降量(架次)国内253731299401国际38710121951小计292441421352年货机起降量(架次)国内585224468国际11316081小计698330548高峰小时飞机起降量(架次)国内6969国际1232合计81101高峰小时旅客人数(人)国内986013000国际18605600合计1172018600
按照招标的服务期限,立项(代可研)报告编制(含估算):满足报告编制条件之日起120日历天内提交报审可研报告;报告通过主管部门评审后10日历天内提交最终可研报告。
来源:重科报围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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