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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报从速!近日从区人力社保局了解到双福街道办事处正在公开招聘社区专职治安巡逻队员!你准备好了吗?
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人岗匹配、双向选择的用人标准,采取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招聘范围和对象
长期居住在重庆市范围内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限男性。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龄22至45周岁,已取得高中及以上学历,岗位特殊规定除外。复员、退役军人优先。年龄计算截止2022年12月31日。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被判处刑罚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或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被依法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11.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2.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招聘程序
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的方式进行,具体流程如下: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8日——2022年3月11日。
2、报名地点:重庆市江津区双福街道办事处平安建设办,联系人:文老师,联系电话:13527322908。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需如实填写资料,且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二)资格审查
1、报名者报名时需准备以下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1)填写《重庆市江津区双福街道办事处社区专职治安巡逻队员报名表》一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印同一张);
(3)户口薄原件复印件一份(主页+本人页);
(4)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一份,需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获得。退伍军人还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贴《重庆市江津区双福街道办事处社区专职治安巡逻队员报名表》;
(6)个人信用报告一份。报名人员凭个人身份证和身份证原件到银行打印或登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http://www.pbccrc.org.cn)互联网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下载个人信用报告。对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不予聘用。
2、报名结束后,人力资源管理公司会同重庆市江津区双福街道办事处平安建设办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方能参加考试。
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3月14日-15日
资格审查地点:江津区双福街道双凤路88号(2楼),电话:13527322908。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
考试方式为面试+体能测试,由人力资源管理公司会同重庆市江津区双福街道办事处平安建设办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
(四)体检
根据面试+体能测试结果,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用由考生自备。进入体检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加试内容和方式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项目中除视力根据报考岗位需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外,其余项目均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进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派遣单位组织实施考察,考察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等规定执行,对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日常表现、应聘资格及亲属政历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出具考察材料,作出综合评价。家庭成员指本人的配偶、父母(监护人、直接抚养人)、岳父母、子女、未婚兄弟姐妹。主要社会关系指已婚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世及去世的主要社会关系均需要填写。核查个人信用信息,考生应通过“信用中国(重庆)”网站、移动客户端等渠道,查询本人个人信用信息并打印;到银行打印或登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http://www.pbccrc.org.cn)互联网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下载打印个人信用报告,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考察小组。考察小组对考生个人信用信息进行审核后出具相应的考察材料。考察应坚持实地考察原则,实地考察有困难的,可委托被考察对象人事档案管理单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等机构代为考察。若考察不合格(含无法获得考察结论的),不予聘用,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重庆市江津区双福街道办事处公告栏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对象,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按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并被派遣到重庆市江津区双福街道办事处社区专职治安巡逻队员相应岗位工作。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应接受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予以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相关待遇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合同,并按国家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纪律要求所有参加应聘的人员应承诺所提交的资料信息属实,严禁弄虚作假,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来源:双福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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