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常提醒:驾驶摩托车属于“肉包铁”,驾驶人一定要更加谨慎,将生命安全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上。
但是很多摩托车驾驶人都不以为然,总觉得交通事故离自己很远,总觉得其他驾驶员会让着自己,殊不知事故的发生可能就在您那不经意的一瞬间~
4月13日上午10时53分许,薛某(男,38岁)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沿江津区双福新区福城大道由交通大学方向往恒大方向行驶,当车辆行驶至福城大道皮草城路段变更车道时,与同向行驶的,由李某(男,26岁)驾驶的小型汽车发生碰撞,造成薛某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薛某是从最右侧车道往左变更车道,在连续变更两条车道后发生了交通事故。
而且看这个行驶轨迹,薛某甚至还想再往左变更一条车道。这一猜测在事故处理过程中也得到了薛某的证实。他称,当时看到直行道是红灯,左转道是绿灯,为了少等一会儿,所以临时起意,想变到左转车道去,没想到却发生了交通事故,他非常后悔,说“应该多等一会儿的。”
事故发生后,小车驾驶员李某立马拨打了急救和报警电话。为防止二次事故发生,对倒地的摩托车驾驶员造成伤害,还将车辆挪动了位置,挡在来车方向。
(温馨提醒:以后遇到特殊情况需要挪动车辆的,请先将第一现场的情况拍下来再挪动)
责任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所以,在本起事故中,薛某承担全部责任,李某无责。万幸的是,经医生诊断,薛某为软组织挫伤,并无大碍。
不久前,我们在推文里刚讲过变更车道的注意事项,简单来说就4点:
01变道前先打开转向灯
02确保安全车距
03缓打方向,干脆变道
04一次只能变更一条车道
文末温馨提醒
摩托车以其经济实用、机动灵活的特点,成为不少群众青睐的交通工具。但是,由于部分摩托车驾乘人员安全意识淡薄,随意乱穿乱行、无牌无证、超员超速、违规改装、飙车竞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多发频发,给我们的城市安全畅通带来重大隐患。希望广大的摩托车驾驶员们能在驾车时将交通安全,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做到安全文明出行。
来源:江津交巡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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