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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根据《重庆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江津区见义勇为工作联席会议工作规则》的相关规定,通过受理、调查核实、综合评审等环节,经江津区见义勇为评审委员会审议,确定鼎山街道居民周大卫、德感街道居民李科、夏坝镇居民周积中为江津区见义勇为拟表彰对象。
拟表彰对象周大卫,男,35岁
李科与被救者合影
事件经过:2021年8月14日15时30分,郑某等人在鼎山大桥长江边游泳,不慎被水浪卷入江中深水区。危急时刻,正在附近的游泳协会会员李科发现了郑某遇险的情况,不顾自身安危,毫不犹豫地跳入江水中,向郑某拼命游去,并将随身携带的漂包扔出,让郑某抓住,随后将其救上岸。
拟表彰对象周积中,男,49岁
被救者及家属向周积中表示感谢
事件经过:2022年1月16日10时左右,夏坝镇余粮村村民明某在綦江河车滩电站杨寺庙处洗衣服时不慎落入綦江河,被冲离岸边6米左右。周积中在家中听到呼喊后跑到明某落水岸边,在无任何救生工具的情况下,勇敢跳入綦江河中将明某救上岸。为秉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主动接受监督,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2年5月9日至13日。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电话、来访等方式向区见义勇为联席会议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提供具体线索或事实依据。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人:李警官,联系电话:47776345,通讯地址:江津区圣泉街道滨洲东路9号。
重庆市江津区公安局 2022年5月7日 来源:平安江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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