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5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84号)。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5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84号) 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重庆市江津区5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风险控制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江津区谭小容农副产品店(现名称:江津区谭后裕农副产品店)经营的生黑芝麻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 2022年6月24日,本局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截止报告送达当日,购进日期为2022年3月15日的同批次生黑芝麻已全部销售完毕。 (二)生产/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江津区谭后裕农副产品店予以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生黑芝麻2.1kg,本局抽样2.1kg,无剩余部分。本案调查期间,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 要求当事人:建立食品进货查验台账,保留好进货票据,做好进货查验义务,落实主体责任,本局后续将加强对该商户的日常监管力度。 二、江津区柳德昌食品经营部经营的生黑芝麻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 2022年6月24日,本局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截止报告送达当日,购进日期为2022年5月15日的同批次生黑芝麻已全部销售完毕。 (二)生产/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江津区柳德昌食品经营部予以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生黑芝麻5kg,本局抽样2.1kg,其余部分已全部销售完毕。因该批次产品消费者已食用,故当事人收到《检验报告》后,已无法召回该批生黑芝麻。本案调查期间,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 要求当事人:建立食品进货查验台账,保留好进货票据,做好进货查验义务,落实主体责任,本局后续将加强对该商户的日常监管力度。 三、江津区杨勇食品经营部经营的生黑芝麻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 2022年6月22日,本局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截止报告送达当日,购进日期为2022年5月7日的同批次生黑芝麻已全部销售完毕。 (二)生产/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江津区杨勇食品经营部予以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生黑芝麻2kg,本局抽样2kg,无剩余部分。本案调查期间,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 要求当事人:持续建立食品进货查验台账,落实主体责任,本局后续将加强对该商户的日常监管力度。 四、重庆市兴津汇百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生黑芝麻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 2022年6月28日,本局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截止报告送达当日,购进日期为2022年5月27日的同批次生黑芝麻已全部销售完毕。 (二)生产/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重庆市兴津汇百商贸有限公司予以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生黑芝麻2.8kg,本局抽样2.13kg,其余部分已全部销售完毕。因该批次产品消费者已食用,故当事人收到《检验报告》后,已无法召回该批生黑芝麻。本案调查期间,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 要求当事人:持续建立食品进货查验台账,落实主体责任,本局后续将加强对该商户的日常监管力度。 五、江津区白沙镇波郸食品店销售的购进日期为2022年5月30日的泥鳅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 2022年6月15日,本局依法向江津区白沙镇波郸食品店送达了《检验报告》,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截止报告送达当日,购进日期为2022年5月30日的同批次不合格泥鳅已全部销售完毕。 (二)生产/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予以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泥鳅共计6kg,本局抽样送检2.2kg,其余部分全部销售完毕。因该批次产品消费者已食用,故当事人收到《检验报告》后,已无法召回该批泥鳅。本案调查期间,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 要求当事人:持续做好食品进货查验工作,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把控食品运输存放过程中的各项关键点,本局后续将加强对该单位的日常监管力度。 六、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6日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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