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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派遣至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从事司法辅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职位
计划招聘派遣制聘用人员2人,其中1人派遣至双福人民法庭工作。
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四)截止2022年11月30日,取得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2年9月30日至2004年9月30日期间出生)且户籍地在江津或长期居住在江津区及周边地域,能适应江津地区语言环境人员。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受过行政拘留处分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5.已是重庆市法院系统用人额度内聘用制书记员的;
6.与江津法院领导人员、审判执行人员存在需回避的直系亲属和近亲属关系的;
7.其他不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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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津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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