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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地点位于江津区鼎山大道727号)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4名。
本次招聘由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组织,现将《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及辖区检察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简章》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四)截止2022年11月7日,取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以大学专科学历报考的,须以全日制学习方式取得学历。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至35周岁以下(1986年11月8日及以后出生)。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检察院辞退的;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6.已是重庆市检察机关用人额度内聘用制书记员的;7.截止2022年11月7日,在读的全日制高等学校学生(此类人员也不得以之前取得的学历报考);8.其他不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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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重庆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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