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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江津区委政法委员会重 庆 市 江 津 区 法 学 会关于征募2023年第一期江津区“小天平”法治志愿服务志愿者的公告
江津区“小天平”法治志愿服务团由区委政法委、区法学会倡议发起,并协同区委宣传部、区教委、区民政局、区妇联、团区委和政法各单位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的法治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团成立以来,广泛吸纳法律工作者、青年志愿者、社会义工和在校师生等加入,开展法律服务、普法宣传、法治文明示范教育等志愿服务,发动群众广泛参与法治江津建设,取得一定成效。
为进一步发挥“小天平”法治服务志愿服务团的作用,做到“弘扬宪法精神、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普及法律知识、培育法治理念、传播法治文化、推进法治实践、促进社会和谐”,积极为基层治理和乡村振兴提供法治支撑,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努力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江津、法治江津建言献策,发挥“智囊团”作用。现面向社会征募江津区“小天平”法治志愿服务志愿者。
一、征募条件
1. 年满十八周岁以上,品行端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法治志愿服务相关规定;2. 热心公益法治服务事业,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或文字写作能力(能对法治志愿服务进行宣传报道)或具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工作经验(能利用抖音、微博、微信视频号开展法治志愿服务宣传活动),甘于奉献、乐于付出,具有志愿服务精神;3. 组织纪律性强,能够服从统一组织安排,积极投身法治志愿服务工作;4. 身体健康,具备参加法治志愿服务相应的基本能力和身体素质。
二、征募范围
1. 具有一定法律知识的国家工作人员;2. 律师、公证人员、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学专业者、法学会会员、“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3. 能利用自身某一领域专业知识,开展服务群众工作的人员;4. 其他热心于法治志愿服务的社会各界人士。
三、服务内容
“小天平”法治志愿服务要根据区委政法委、区法学会统一指导和安排,履行志愿服务承诺。 (一)化解矛盾纠纷。积极参与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工作。利用法、理、情等多种手段,通过“说事评理”等多种方式化解矛盾纠纷。(二)开展法治宣传。围绕国家普法重点任务,利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6·26”国际禁毒日、宪法宣传周等节点,组织开展“送法进机关、进单位、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等系列主题活动,开展法治宣传、普及法律知识。(三)提供法律服务。组织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人员、司法鉴定人员、人民调解员、法律顾问等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其他领域的专业工作者提供法律咨询,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疏解问题;广泛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法治教育,对特殊重点人群开展心理疏导,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四)其他志愿活动。根据社会发展、法治建设、平安建设需要和人民群众愿望,开展各类其他法治志愿服务活动。
四、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4月30日五、报名程序1. 提供材料。有意者可到区行政中心区法学会1704室领取报名表或进入江津政法微信公众号,在对话框回复“小天平”即可在文末下载报名表,填写后报送至jjfxh@qq.com邮箱,邮件标题请备注“江津区‘小天平’法治志愿服务申请表”。2. 遴选审查。报名工作结束后,区法学会将结合报名材料,组织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遴选及资格审查,确定江津区“小天平”法治志愿服务志愿者人选。3. 社会公布。志愿者名单确定后,将向全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中共重庆市江津区委政法委员会重庆市江津区法学会 2023年3月13日 (联系人:张洪 胡正伟;联系电话:81220381)
来源:江津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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