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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亲认识了本地的一位女生,感觉各方面都挺谈得来的,谈了一周就领回家看看了,因为年龄都不小了。来了之后就吃饭聊聊天,临走我爸妈给了1000块钱,爷爷奶奶给了200块钱,挺满意这个女朋友的都。
隔几天我也去女方那边了,正常吃饭,拿了茅台中华还有些吃的喝的,对我没有任何表示,我也没说什么,可能习俗不一样吧。
回来之后媒人告知我父母,都走开了看你们也挺满意的,怎么端午节没去女方家表示表示?第一次上门人家都三千五千的,最少也得2000,那意思就嫌我家给的少了?我家就是地地道道农村的,我觉得表示一下就行,只要俩人互相有好感,钱都是次要的,难道我们真做错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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