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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动态] 区交巡警:双福一行人横穿马路被撞,同样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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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7-19 18:00: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重庆
在日常生活中有些人为了抢时间、图方便抱着侥幸心理在通过马路时不走斑马线而是选择“抄近道”肆意横穿殊不知人在路中穿,危险随时来随意横穿马路的行为既不文明也十分危险或许就因为图一时“方便”付出惨痛的代价↓↓↓↓↓↓
警示案例
2023年06月05日23时04分许,李某驾驶小型客车,沿双庆路由南北大道方向往恒大后门行驶,行驶至重庆市江津区双福新区双庆路重庆三峡银行路段时因观察不足,与沿双庆路由时代广场方向往溪山公馆方向步行横过道路的行人任某发生碰撞,造成任某受伤及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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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李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之规定。当事人任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 行人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从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应当观察来往车辆的情况,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之规定。当事人李某负同等责任;当事人任某负同等责任。或许有人认为行人横穿马路、闯红灯是较小的违法行为,不会造成严重的后果但血的教训一次次向我们敲响警钟不同选择,不同结果

究其原因主要是部分行人横过马路时自认为机动车不敢撞过来,即便撞上了倒霉的也是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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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之规定:“行人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从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应当观察来往车辆的情况,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过马路时,偶尔会遇到这样的情况
目的地在马路对面斑马线在左边20米,天桥就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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懒得绕路直线距离又最短很多人抱着侥幸心理以为自己能过去但而往往真就过不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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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津公安交巡警再次提醒广大市民
无论何时,侥幸心理不可存要对安全问题保持高度警惕毕竟一旦出事,后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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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对于驾驶人来说
防御性驾驶还是有必要学习一下的能够准确地“预见”由其他驾驶员、行人等
引发的危险并能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防御性驾驶
一、放眼远方——驾驶人员的视野是安全行驶的重要保障。一般驾驶员只有3—6秒的观望距离。要延伸你的观望距离达到15秒以上。变道和倒车的时候要确保视野开阔。
二、环回视野——无论驾驶人在何时何处驾车,都应清楚了解车周边360度空间的状况,以及车在整个道路交通系统中的位置。

交巡警提醒
这起交通事故再次给我们敲响警钟,过马路时,千万不要为了图一时方便,选择冒险横穿道路。过马路要走斑马线、遵守信号灯,即使我们是经过斑马线横过马路,也要注意道路两边是否有来车;另外,在没有斑马线和信号灯的路段也要多观察,确认安全后在通过。

江津公安交巡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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