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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25 11: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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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中国重庆
本月19号应聘德感某食品公司食堂厨师,讲好的工资4300元每月,做一百多个员工饭菜,天天大锅灶重活炒的手臂酸痛,还要负责打扫食堂卫生,做了4天后,试用期间拖地时手不小心碰到了铁桌边缘划了很深的口子流了很多血,试用期间食品厂也在频繁招人换人,因种种原因考虑我就提岀辞职,辞职后料美厂以种种借口故意刁难不结算工资,主任说试用期没工资,我不同意,说劳动法规定试用期是有工资的,她说按工资减一半按70元每天算,我说都可以钱不多只有几百当天结算给我就行,手受伤了我也不需要医药费都可以,但即使这样让步他们也根本不愿意结算工资,主任故意刁难说要上级领导批准,领导不批准就没有,批准的下来不还是难题,因为他们说没有批准的先例,即使万幸领导批准了还非要等到次月16号才能发,欺人太甚!打工人的权益谁来维护?怪不的现在很多厂根本招不到员工,是有原因的!招工欺诈套路多!频繁招人换人变相剥削劳动者劳力!希望有关部门重视!还我们劳动者一个合理的生存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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