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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动态] 冬季行动 | 有证≠有 江津公安交巡警严查失驾“再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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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21 16:43: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重庆
众所周知,没有驾驶证
就不可以驾驶机动车
但若是已取得驾驶证
后因为交通违法等原因
驾驶证被“扣留”或“吊销”
那还可以驾车上路吗?
答案是“绝对不行”
如果强行驾车上路的话
那就是“失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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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失驾”
  “失驾”是指驾驶人在驾驶证被扣留、停止使用、超过有效期或被依法注销、吊销而丧失驾驶资格的前提下,仍驾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以下情形将失去驾驶资格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
2、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吊销驾驶证的(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3、驾驶证记满12分,被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
4、驾驶人因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违法行为,被暂扣或吊销驾驶证的;
5、驾驶人因超期未审验、未换证等原因造成机动车驾驶证被注销的。

失驾人员
虽被取消了驾驶资格
但驾驶技能还在
认为只要不被交巡警发现
就可以偷偷开车上路
实则这类人潜藏的危害
是巨大的

典型案例
11月6日,江津公安交巡警勤务二大队在辖区范围内开展酒驾整治行动时,查获“失驾“1起。当晚8时45分许,一名男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出现在江州大道琅山大道路口50米处,在快入检查卡点时突然车速慢了下来。这一反常举动引起了执勤民警的注意,立即上前依法进行检查。经酒精快速筛查棒快速筛查,驾驶人并没有饮酒驾驶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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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民警要求其出示相关证件时,驾驶员张某吞吞吐吐,眼神闪躲,经身份信息查询得知,张某驾驶证为注销状态,属于”失驾“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民警当场对其开具了违法处理通知书,并现场开展法治教育。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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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证被吊销、暂扣或注销
便失去了驾驶资格
有过≠有
驾车必须持有效证件
江津公安交巡警提醒
切勿心存侥幸
守法你我同行
对于“失驾”的违法行为
交巡警将严查严管

(来源:江津交巡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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