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对重庆市人民政府网日前发布的《重庆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政策解读。
据了解,该《办法》明确了公众聚集场所10年以上或者其他场所15年以上的电梯必须进行安全评估。同时,鼓励电梯广告收入优先用于电梯维护保养、修理和购买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电梯综合保险。
该《办法》还规定了以下内容:建立智慧电梯系统,提高应急救援联动水平,确保精准高效监管;鼓励购买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和综合险,解决老旧电梯改造、维修资金筹集等问题。
针对应急救援,《办法》提出利用重庆建成的电梯96333应急处置平台,开展电梯困人应急处置、推进电梯智慧监管,实施救援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同时,规定将电梯安全违法行为等相关内容依法纳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明确电梯安全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渠道和处理要求。
《办法》还规定,建设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前,禁止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将电梯用于运载建筑材料、建筑垃圾等。
《办法》中提出,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或其蓄电池进入轿厢等危害乘梯安全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