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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动态] 小疏忽,大危害!务必警惕“开门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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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重庆
车辆在路边停好你或你的家人准备下车了这时你会…1、不管不顾,直接开门下车
2、先观察后方是否有车辆、非机动车、行人,确认安全后再开门下车
如果司机、乘客不管不顾
那很可能给他人带来伤害


2025年4月23日8时32分许,黄某在江津区大有正街八一大厦路段开车门时,不认真观察后方是否有行人或者来车,贸然打开车门,导致文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避让不及发生侧翻,造成电动车损坏的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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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遵守下列规定:(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之规定。黄某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

所谓“开门杀”就是车辆停稳后
驾乘人员开门时不认真观察后方是否有行人
或者来车贸然打开车门导致行人或车辆经过时来
不及反应撞上车门或避让时撞上后方来车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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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门不是“任意门”那么,如何才能避免“开门杀”呢?


驾驶人请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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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机动车驾驶人和行人请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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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津交巡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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