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手机版
切换到窄版
用户名
Email
自动登录
找回密码
密码
登录
立即注册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微信扫码登录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快捷导航
网站首页
Portal
江津论坛
BBS
今日江津
江津概况
江津人才网
江津房产网
江津二手房
江津相亲网
二手交易
师傅到家
搜索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江津
本版
用户
江津在线
»
江津论坛
›
聚焦江津
›
今日江津
›
图方便,舍小“盔”,吃大亏!
返回列表
查看:
7340
|
回复:
0
[部门动态]
图方便,舍小“盔”,吃大亏!
[复制链接]
江小微
江小微
当前离线
积分
11568
1625
主题
1631
帖子
1万
积分
VIP会员
积分
11568
发消息
发表于
昨天 16:38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重庆
摩托车和电动车因体积较小、灵活方便,成为许多人出行首选,头盔作为骑行者的最后一道防线,能在最危险的时刻救人一命。但在日常生活中,总有人存在侥幸心理,安全意识淡薄,骑行摩托车和电动车未佩戴头盔,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就骑几分钟,没多远”“赶时间,就不戴了吧”......本以为能够方便出行,却不料被车撞伤。真可谓: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骑车盔不配,亲人两行泪。
舍小“盔”,要吃大亏!2025年7月21日15时30分,周某驾驶的小型客车,沿迎宾大道行驶至西西里转盘路段时,与王某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
从视频中可以看到,摩托车驾驶员王某及乘坐人刘某均未佩戴安全头盔,两车碰撞的瞬间,乘坐人刘某头部与小车引擎盖直接接触。事故造成乘坐人刘某受伤、两车受损。
当事人周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 “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之规定。当事人周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据统计,在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交通事故中,头部受伤是导致重伤甚至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佩戴安全头盔,能有效降低头部受伤风险,关键时刻能救命!但是!仅仅戴上头盔还不够要正确佩戴才能发挥最大保护作用那么该如何正确佩戴头盔呢?
生命没有彩排安全不能重来“头”等大事 必须重视
请在骑行时戴好头盔
让安全一路同行
戴上头盔 守护生命
一份责任 一份安心
来源:江津交巡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返回列表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浏览过的版块
分类信息
津城单车
江津码头
市民呼声
渝公网安备50010702500469号
渝ICP备2024038480号-1
Copyright(c) www.e47e47.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