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明光中学虽存续时间不长,但它上承国立九中的物质精神遗产,下传教育薪火,是学校历史链条中一个不可或缺的环节。 国立九中在选定江津德感坝为校址时,曾与地方人士达成协议:地方不收取分文租金,但学校结束时,所有校产、校具、图书、仪器等一切财产均由地方接收。1945年8月抗战胜利,国立九中完成了其战时使命。 国立九中虽然光荣落幕,但其校舍与资产并未沉寂。1946年春,在国立九中办理结束工作的同时,地方人士亦抓紧筹划,意图在这一现成的基础上继续兴办教育。为此,地方成立了由夏芝宇、刘静涵、吴光勋、刘风仪、陈玉如等人组成的董事会,推选夏芝宇为董事长,吴光勋主持日常工作。学校初命名为“至善中学”,并聘请原国立九中研究部主任吴惕生担任校长,开始招收新生。 1948年春,董事会改选,由刘丹伍、刘静涵、吴光勋、李明江、陈玉如、陈文光等人组成新一届董事会,刘丹伍出任董事长。学校也随之更名为“明光中学”,校长仍由吴惕生担任。 1949年11月江津解放后,学校因经费短缺而停办,在校学生则转入他校继续学业。明光中学办学共历三载,每年春秋两季各招一个初中班,总计招收了六个班的学生。明光中学停办后,校址及校产由江津园艺学校接管,实现教育资源的接续。
来源:江津第二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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