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车过程中经常会遇到需要掉头的情况如果不注意观察路面
随意掉头、变道
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2025年9月18日17时51分许,祁某某驾驶的小型客车,沿江津区珊瑚大道由西向东行驶,行驶至双福街道珊瑚大道和润汽摩城门前路段掉头时,与沿珊瑚大道直行刘某驾驶的小型客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当事人祁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二款“ 机动车在没有禁止掉头或者没有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可以掉头,但不得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之规定。当事人祁某某负全部责任。
江津交警提示1.车辆掉头前,一定要提前认真查看周边路况,确定安全后再行动,绝对不能盲目掉头。 2.禁止在明令禁止掉头的区域、视线不良或者路况复杂的路段强行转弯,防止发生交通事故。 3.驾驶二三轮车也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别抱有侥幸心理。所有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都会依法受到惩处。 4.道路安全绝非小事,每一位交通参与者都要时刻把安全放在心上,小心驾驶、文明出行,一同维护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秩序,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出现。
来源:江津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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